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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教育局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来源:襄阳市教育局 2014-6-11 9:14:36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中学:
    现将《襄阳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襄阳市教育局
2014年6月9日 
 
 
 
 
                                                    襄阳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4〕3号)及市关于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做好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一)计划类别及比例
2014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含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分指令计划和择校计划两类。两类的比例为:指令计划不低于总招生计划(不含中外合作计划)的90.9%,择校计划不高于总招生计划的9.1%。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见附件一。
(二)计划指标分解
1、襄阳四中、五中指令计划按市区70%,县(市、含襄州区)30%的比例,以及2014年各县(市、区)参加中考人数分配到各县(市、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二。市直其他普通高中指令生指标不分解。各县(市)区属普通高中指令生指标分解,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2、公办高中的择校生指标以及民办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招生指标不分解。
二、招生范围
(一)襄阳四中、五中面向全市招生。
(二)襄阳市直除襄阳四中、五中以外的其他高中主要面向市区招生,为满足考生就读优质高中的愿望,可根据学生志愿接收部分县(市、区)考生。
(三)县(市、区)属高中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
(四)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各地各校要为民办高中提供平等的招生环境,不得无故阻止、干预民办高中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招生。
三、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参加2014年襄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且学业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
四、招生录取条件
1、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2、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优录政策仍按《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中考招生优录政策的通知》(襄教文〔2010〕31号)执行。
3、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统一考查科目等级、学校考核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各个纬度的评定等级在C等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省、市级示范高中招生录取。
五、志愿填报
1、考生志愿是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无志愿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得录取。
2、填报省、市级示范高中指令生和择校生志愿,实行资格线控制制度。市统招办、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机构将根据2014年中考考生成绩构成情况和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并公布各高中志愿填报资格线。
已被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志愿,必须到录取高中学校就读。
3、考生要根据各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志愿填报资格线以及中考成绩,自主选报志愿。各普通高中的学校代码、名称、类别、招生范围以及招收指令生和择校生的名额详见《2014年襄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填报志愿信息表》(附件一)。
4、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自主选择通过网上填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在填报系统中认真阅读《2014年襄阳市中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说明》(附件三)后,填写《2014年襄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表》(附件四)。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时间、方法、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市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5、考生填报志愿结束,网上志愿填报功能关闭后,各初中学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用A4纸打印出每位考生《2014年襄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表》(一式二份)。打印出的《志愿表》必须经考生和家长签字后,由初中学校集中收回核对整理,一份装入考生档案,另一份按中考报名号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整理好,交到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市)区和市直初中归总后,交市教育考试院中招科。
6、考生填报志愿的全过程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和管理:一是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使每位考生明确网上填报志愿的要求、方法、程序等;二是做好相关咨询解答、信息校对等服务工作;三是加强网上填报系统硬件、软件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志愿填报过程中“网络支持和填报程序”不出现任何问题;四是加强考生志愿信息管理,在填报志愿期间,做好考生信息的保密工作;五是做好考生志愿填报信息的汇总、审校工作,确保全市考生志愿信息准确、完整、无误。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1、市统招办依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构成情况,划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普通高中招生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划线(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襄阳四中、五中指令生分县(市)区划线(等)择优录取(市直初中和市区民办初中的考生参加所在区统一划线(等)录取);其他公办高中指令生按招生范围划线(等)择优录取;择校生按各高中择校生计划划线(等)择优录取。
3、任何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无本校志愿的考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和按考生志愿录取了的考生。
4、2014年襄阳四中、五中两校用于东风中学初中部在校在籍 (学生及其学籍均在本校)的东汽公司在襄阳的职工子女的指令生指标,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不低于襄阳四中、五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5、驻襄阳部队官兵子女,东汽公司等在襄阳的职工子女,市政府引进的高新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及外商人员子女,中考成绩未达到各普通高中指令生录取分数线,但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在属地范围内自主择校就读普通高中,收费执行本市学生择校生收费标准。在外地参加中考招生录取,因故需转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上述人员子女,按照“三同”(同类学校、同类计划、同类收费)的原则,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协调就读学校。
(二)录取程序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为指标到校录取、按考生志愿录取和特长生录取。
1、指标到校录取(中考后,考生填报志愿前进行)。
    襄阳四中五中指标到校录取:市统招办根据各县(市)区学生学业考试分数构成情况及襄阳四中五中指令性计划,按照指标到校初中学校能够基本完成所分配名额的原则,划定襄阳四中五中指标到校录取确认分数线,各县(市、襄州区)初中推荐的预录生和襄阳市区经综合素质测试确定的预录生,学业考试达到录取确认分数线的予以正式录取。未完成指标到校分配名额的初中,其剩余指标调剂到按考生志愿统一划线(等)录取。正式录取的学生采取电脑派校的方式分配到襄阳四中或襄阳五中。
襄阳一中三中指标到校录取:市统招办根据市区学生学业考试分数构成情况及襄阳一中三中指令性计划,按照指标到校初中学校能够基本完成所分配名额的原则,划定襄阳一中三中指标到校录取确认分数线,襄阳市区经综合素质测试确定的预录生,学业考试达到录取确认分数线的予以正式录取。未完成指标到校分配名额的初中,其剩余指标调剂到按考生志愿统一划线(等)录取。正式录取的学生采取电脑派校的方式分配到襄阳一中或襄阳三中。
    襄阳致远中学、襄阳三十六中、襄阳八中、襄阳九中、襄阳东风中学指标到校录取:市统招办根据市区学生学业考试分数构成情况、各校指令性计划及各初中学校推荐名额情况,分别划定各校指标到校录取确认分数线,市区初中推荐的预录生,学业考试分别达到录取确认分数线的予以正式录取。未完成指标到校分配名额的初中,其剩余指标调剂到按考生志愿统一划线(等)录取。
各县(市)区属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按照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的且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录取办法执行。
2、按考生志愿录取。
    按考生志愿录取分批进行:第一批,襄阳四中、五中指令生;第二批,其他省、市级示范高中指令生;第三批,襄阳四中、五中和其他省、市级示范高中择校生;第四批,一般高中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前一批录取落选的考生,可参加下一批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下一批的录取(如,考生若在“填报指令生志愿栏”中填报了市级示范高中,且被第二批录取了,就不能参加第三批襄阳四中、五中择校生录取)。各批次录取时,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再从第二志愿中录取。
3、特长生录取。
    省、市级示范高中按照实施素质教育要求,根据自身办学特色,结合本校实际,可从指令计划中单列1%的指标,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市、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机构要组织和监控特长生的特长水平测试,特长水平测试成绩和学业考试成绩是特长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学业考试成绩可低于本校指令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须于2014年6月18日前将方案报市教育局,经批准后实施。
(三)录取方式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现场录取和网上录取两种方式。
1、现场录取。省、市级示范高中指令生、择校生录取集中时间现场进行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市统招办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及录取分数线,确定各校调档名册,招生学校依据调档名册,审查考生档案资料。
2、网上录取。一般高中指令生、择校生录取和省、市级示范高中现场录取未满额的计划指标,实行网上录取,即高中学校将符合条件的拟录取对象通过网络上传到《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系统》,“系统”自动识别录取。学校在上传拟录取对象时,下列考生“系统”将不予录取:①无志愿的考生;②已被录取的考生;③中考总分低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④未参加襄阳市中考的考生;⑤学生本人未输入上传验证码(网上填报志愿时用的密码)确认的考生;⑥学校超计划招收的考生。网上录取系统关闭(关闭时间另行通知)后,市统招办确定各校网上录取调档名册。
3、录取审签
    现场录取和网上录取的调档名册,均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分管普通高中招生的领导及招生学校领导审签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由市统招办统一制发,招生学校在《录取通知书》上加盖本校公章后,发放给被录取的学生,学生报名时凭《录取通知书》入学。各普通高中在其指令生和择校生招生录取审签后3日内在本校张榜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并在《襄阳教育网》(www.xfedu.cn)以及学校网站上公示本校招生录取信息。
七、档案管理
    报考普通高中考生的档案由市、县(市)区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机构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将达到省、市级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档案,按照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整理后,带到集中录取现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录取时,由各县(市)区按照签录的“调档名册”向录取学校提供考生档案。
八、有关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和学校要实施普通高中招生“阳光工程”,保证普通高中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发布普通高中招生信息,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录取结果、招生咨询和投诉办法、收费标准、违规处理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关系到初中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招生的各项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从严从重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弄虚作假,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的若干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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