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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仙桃中考招生计划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仙桃市教育局 2014-7-14 16:51:38

关于下达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中心学校,市直各初中学校,各高中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鄂教发[2014]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下达给高中学校,并就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为进一步优化高中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综合考虑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市教育局将省厅下达给我市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各校。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2014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指令计划(含飞翔计划)的10%,即总招生计划(不含中外合作办学计划)的9.1%。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见附件一。

二、全市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分数线为360分。中考分数未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可到中职学校注册就读,不能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不能就读普通高中,不能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三、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及录取办法。仙桃中学招生计划1350人,其中指令计划1118人、择校生计划112人、中外合作办学计划120人。仙桃中学指令计划除体育特长生30人、自主招生179人外,其余909人(含飞翔计划50人)按照各初中学校2014年学校应届毕业生数占40%、近三年仙桃中学指令计划录取人数占30%、近三年中考质量评价占20%、近三年办学行为规范占10%的比例标准全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仙桃一中、仙桃八中指令计划的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实验高中、汉江中学全部指令计划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校指令计划分配办法与仙桃中学指令计划分配办法一致,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二。

普通高中具体录取办法按《仙桃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在全省统一的招生平台上开展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各校要认真研究今年招生形势,了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违规处理办法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高中招生行为,并做到以下几点。

1.        严格按计划招生。市教育局将严格按计划数注册高中学生学籍,超计划招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并相应扣减明年招生计划,同时按生均5000元的标准予以处罚。

2.        严格招生平台管理。所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必须进入全省统一的招生平台操作、录取,跨平台招生不予注册学籍。

3.        严格规范外县市考生录取。各校录取属我市户籍但在外县市参考的考生时,要严格按照《仙桃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要求,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外县市考生未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者,各校不予录取。

4.        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严禁各高中学校招收复读生、举办复读班。各校不得出台招收复读生的优惠政策。从2014年起,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不受理各普通高中学校为复读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除复读中心复读生外,一律由考生作为社会青年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直接报名参加高考;不对普通高中学校提供复读生高考成绩信息;高考考核结账时不认可普通高中学校复读生高考成绩。市教育局将组织专班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复读生的行为,经查实后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生均5000元的标准予以处罚。

5.        严禁初中学校强迫学生填报志愿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学校或当事人负责,并追究相关纪律责任。

6.        严禁初中学校泄露考生信息。

7.        严禁违规招生和有偿招生,学校不得利用招生中介或个人买卖生源。

8.        严禁自定录取分数线。各校不得自定录取分数线,承诺录取考生。

9.        统筹做好中职招生。各初中学校应动员、指导低分考生填报中职学校志愿。市教育局将严格按中职招生责任状考核结账。

五、严格学籍注册管理。市教育局将按照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标准注册上报普通高中学籍,由省统一分配学号,统一实行网上注册。对未经招生考试机构录取、超计划录取、学校擅自招收的外县市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六、严禁乱收费。各学校要按照高中学校收费标准收取择校费和学费等,严禁收取择校生的择校费后再收取学费。

七、加大查处力度。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校和个人,经查实后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附:1.仙桃市2014年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2.仙桃市2014年高中指令计划分配表 附件下载 

 

 

仙桃市教育局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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