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务工作实施办法
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将于6月23日至24日进行。全市共有91228人报名参加本次考试,共设置14个考区,107个考点,3046个考场。
为了做好本次考试工作,根据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陕试中考[2012] 2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市教发〔2012〕71号)及《关于印发西安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教发〔2012〕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成立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管理、安全治保、考试督察、后勤保障四个分组,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一)考务管理组
工作内容:
1.制定考试相关文件,召开考务工作会议;
2.培训市派督查员;
3.组织区县在指定地点领取试题;
4.处理考试过程中的考务问题;
5.组织接收答题卡及其他考试材料。
(二)安全治保组
工作内容:
1.组建安全治保队伍,制定安全保卫检查方案;
2.处置安全保密突发事件;
3.检查区县保密室并督导区县检查考点保密室;
4.负责答题卡回收安全保密工作。
(三)考试督察组
工作内容:
1.接待巡视领导;
2.组建考试督察团并召集督察员按时参加培训会;
3.监督检查各区县、各考点考试实施情况;
4.协助处置考试中的突发事件。
(四)后勤保障组
工作内容:负责考试期间的车辆调配、后勤保障、有关费用的支付。
考试以区县为单位设立考区。各考区要成立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当地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并有教育、公安、保密、监察、卫生、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全面负责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工作,及时妥善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
各考点要制定详细的考务工作计划,并设立考务、保密、司铃广播、保卫、医疗、后勤等小组,以保证考试的正常实施。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科目设置、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中考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全省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其中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
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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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间(北京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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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 |
上午 |
8:30—11:00 |
语文 |
英语听力考试8:20广播提示,8:30—8:50播送正式听力试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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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4:00—16:00 |
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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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10 |
思想品德与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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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 |
上午 |
8:30—10:30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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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4:00—16:00 |
物理与化学 |
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为闭卷笔试。
数学、物理与化学科目考试,允许考生携带天雁牌TY-82MS-3型和TY-82MS-4(6)型、信康牌SC-82MS型、海进牌HJ-82MSC型计算器进入考场。
英语听力试题播放采用以广播为主、磁带为辅的办法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由陕西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AM693、FM106.6同时向全省播放英语听力试题。各区县招生办、教育考试管理中心(以下统称区县考试机构)要在考点学校提前试收上述两个频率的节目,若收听效果不好,可改用磁带播放。凡用磁带播放的,其播放时间应与陕西人民广播电台播放时间同步,即于6月24日上午8:20开始先播送提示语,接着播送正式听力试题。
各区县考试机构,要按照《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英语听力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市教考发〔2012〕8号)文件要求,对各考点提前进行检查,验收听力设备,确保设备良好,操作准确,播音清晰,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组织实施英语听力考试。
(二)试卷、答题卡的安全保密
试卷、答题卡的安全保密,贯穿了考试工作的始终,事关组考工作的成败。各区县务必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西安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点保密制度》的要求,加强防范,严格管理,认真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各区县考试机构要指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各考点要指定一名副主考负责安全保密工作。
1.试卷、答题卡的领取和运送
以区县为单位在印刷厂领取时由区县考试机构负责人带队,有公安(或武警)人员参加,单车三人以上押运,两辆车以上押运时按每车不少于两人配备;考区保密室与考点之间的卷、卡运送,必须由两人以上押运(含一名公安或武警)。领取过程中,要对试卷和答题卡袋按科目逐一进行清点、核对,并检查密封情况,无误后方可装袋装箱。清点搬运试卷和答题卡时应轻拿轻放,严防考试材料破损。
运送试卷、答题卡的车辆必须是全封闭的专门车辆,同时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污染功能。在运送途中,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及搭载无关物品,任何情况下,试卷、答题卡现场不得少于2人,如有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市教育考试中心及公安、保密部门。
2.试卷、答题卡的保管与交接
试卷、答题卡由印刷厂运回考区保密室后,要由教育局主管领导、公安、保密、区县考试机构负责人同时在场查验铅封后,立即按科目锁进保密室的保密柜内,并加贴封条。保密室从卷卡入室时起,到考试全部结束所有卷卡上交前实行24小时不间断视频监控,监控录像资料由区县考试机构至少保存到考试结束后半年。监控期间,各区县要安排专门人员昼夜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任何情况下值班人员不得少于3人(含1名公安或武警人员)。
考区保密室内屋和保密柜钥匙分别掌管,一把由区县考试机构负责人掌管,一把由考务干部掌管,确保两人同时到场才能打开保密柜。无论试卷、答题卡拉回、运出,每个环节都要履行严格的清点、查验及签字等交接手续。
3.切实加强考点保密工作
各区县要在考前对各考点保密硬件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考试期间,各区县要严格按照《西安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点保密工作制度》中的规定,对各考点保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全程监督。各考区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夯实责任、细化到人,要加大查处力度,对在试卷、答题卡安全保密工作上松懈失职的考点主考及保密员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严惩不贷,决不姑息。
考试期间,原则上试卷答题卡不得在考点过午。因条件所限确需过午的,区县考试机构必须加强对卷卡过午考点保密工作的检查力度,并派出专职人员参与过午考点保密室值班工作。区县考试机构应在考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卷卡过午考点相关情况说明。
4. 保密室工作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⑴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遵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
⑵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教育部门或者考试机构的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和公安(或者武警)人员;
⑶身体健康。
(三)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与考前教育
每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若干人,主考、副主考由考区主任聘任。每考场设2名监考,考场外设若干机动监考。监考由考点主考聘任。
选聘考试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遵守考试工作纪律,熟悉考试业务,身体健康。在以往考务工作中出现过违规行为或因重大失误导致严重后果者不得聘为考试工作人员。
考试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专职考试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应回避接触试卷、答题卡;兼职考试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不得参与今年考试工作。
考试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各考点要在考前安排一定时间,对监考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监考员职责》、《监考工作实施程序》、《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点保密制度》、《考生守则》、《答题卡作答须知》、《偶发事件处理办法》等规则规定以及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等。通过培训,要使所有监考及考试工作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与分工,熟悉各种规章制度、考试纪律和政策规定,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程序和办法。特别是监考人员要详细把握网上评卷对考生答题方式及考试规则上带来的新变化,掌握监考工作程序,熟练进行答题卡和试卷的分发、检查、回收与封装。
各学校要强化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和诚信教育,提高考生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各区县要利用考前适当时间,根据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前教育工作的通知》(市教考发〔2012〕32号)精神,结合《考生守则》,认真做好考前教育工作。通过教育,使考生了解并掌握考试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扰。
各有关学校要在考前针对考试期间的安全、纪律、交通、饮食、卫生等方面问题,对考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告知。对统一组织考生乘车参加考试的学校,要确保所乘车辆安全合格、手续齐全、驾驶员具备资质;对统一组织考生考试期间就餐的学校,要保证食品卫生及就餐秩序。
(四)考点及考场布置
各考点应严格按照规定布置考点及考场,并于考前对照要求进行自查。各区县考试机构要组织人力于考前对所有考点、所有考场进行一次拉网式查验,检查各项考试设施、排查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各考点、各考场符合考试要求。
考点布置要求:
1.设置考点标志。校门口悬挂红底白字“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点”横幅。校园内悬挂彩旗,张贴宣传标语,营造庄严、和谐的考试氛围。
2.考点内设主考办公室、考务办公室、保密室、司铃室、广播室、医务室、问询处、带队教师休息室、自行车停放处、饮水处、厕所等,并设有统一制作的标牌和醒目路标。
3.在考点内醒目处张贴《考试时间安排表》、《考点平面示意图》、《考场分布示意图》、《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答题卡作答须知》等材料。
4.设置警戒线。在距考场周围3米外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考场设置布置要求:
1.考场必须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考场设置在危房内。
2.考场应宽敞明亮,门窗完好,玻璃齐全,室内安装6支以上能正常使用的日光灯。
3.桌、凳高低搭配合理,桌面平整光滑无字迹,桌斗向前、背向考生。讲台上放讲桌一张。
4.考场内必须清除或覆盖宣传栏、黑板报、标语、地图、名言、警句等文字材料。清除桌斗内杂物,室内整洁无纸屑。
5.考场入口处张贴“考场编号”、《考场安排表》。门外设置物品存放处。考场正前方黑板上张贴《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答题卡作答须知》。
6.每考场设置30个座位,单人单桌,按照座位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从考场正门处第一列第一桌开始以“w”形排列座位,座位间距80厘米以上。考场内无多余桌凳。
7.桌面左上角张贴考生贴条(内容包括座位号、准考证号和试卷类型)。
(五)规范施考,严肃考纪
各考区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考试,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
1.规范监考行为
各区县要严格执行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每场考试均须随机调换监考教师的规定。
考试期间,监考员要严格按照《监考工作实施程序》组织考试,切实履行职责,正确使用规范用语,制止除本场考生、主考(副主考)、机动监考员、考务员、督查员、巡视员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监考期间,不得将手机等电子设备以及2B铅笔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私自带出或传出考场。同时,在考生全部离开考场前,不得擅自离岗。
为规范考点考务工作,市教育考试中心编印《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务工作手册》,内容包括《监考工作实施程序》、《偶发事件处理办法》、《考点保密制度》等考务规章制度及各种考务表册样张,各区县、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其中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2.严格管理司铃与广播工作
司铃工作要规范程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考点要由一名副主考分管司铃工作,并设置专职司铃员、监铃员和广播员,其中监铃员必须由考点学校的中层以上领导担任,在考试时段内不得安排监铃员、司铃员、广播员兼职其他工作。
每场考试前,司铃员、监铃员和广播员要提前共同与北京时间校对司铃计时器。工作过程中,司铃员、监铃员和广播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每次司铃前,司铃员、监铃员必须同时在场并共同确认时间。司铃室、广播室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各区县要严格考试信号管理。开考信号与考试结束信号为铃声、并在铃声结束后立即进行广播语音提示,其他时段为广播语音提示。开考铃声长度为20秒,结束铃声长度为15秒。考试开始和考试结束以铃声和广播语音提示全部发出为准。考点要提前向考生及工作人员告知信号种类。
3.正确指导考生规范涂写
监考员要根据《答题卡作答须知》指导考生正确用笔和规范答题。特别要提醒考生,正确填写和涂黑答题卡上的个人信息,并且只能使用规定的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第一部分选择题答案信息点使用2B铅笔填涂,第二部分非选择题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答题(语文不分第一、第二部分,全部按照第二部分答题要求作答)。
监考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及时纠正考生的各种不规范填涂行为,要提醒考生并检查答题卡,必须按照试卷上的“AB”卷型涂黑答题卡上的卷型标记。
4.缺考处理
每科开考15分钟后(英语科目在听力试题播放结束后),考点考务员携带2B铅笔逐个考场填涂缺考考生答题卡上的缺考标记信息点,并填写《缺考考生登记表》。监考员需提前做好准备,并认真检查填涂情况,发现错误及时要求考务员更正。区县考试机构汇总缺考情况后按规定的数据库结构建立缺考考生数据库。
每科考试结束前,监考员要加强对考生答题卡的检查,防止、杜绝考生自行涂黑“缺考标记”信息点的行为。
5.严肃考风考纪
为进一步提高中考的社会公信力,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所有考点必须使用金属探测仪并实行无线电信号屏蔽。
各区县应统筹安排,统一调拨金属探测仪和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各考点应根据探测仪数量以及各自考场分布情况,充分发挥带队教师作用,合理设置探测地点,确保探测工作秩序和效果。对女考生必须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对考生携带的违禁品,由带队教师或考点工作人员用信封标明考生姓名考号统一保管,考试结束后考生凭准考证领取。各区县应充分挖掘潜力,合理设置无线电信号屏蔽仪,确保威慑及屏蔽效果。
各区县考试机构及具备网上巡考系统的考点,必须使用网上巡考系统辅助考务工作,录像资料由区县考试机构保存半年。
对考生的违纪作弊行为,监考员要严格管理、妥善处置,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在《违规考生记录单》进行详细、规范的记录并准确填写违规行为代码。《违规考生记录单》上必须有主考及两名监考员的签名。
对参与、纵容考生违纪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一经发现,要立即取消其考试工作资格,考试结束后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意见书面报送市教育考试中心。
6.备用材料的管理与使用
各考点要严格管理备用试卷、备用答题卡、备用条形码及备用封签,不得无故拆封或使用。确需使用时,须经主考批准,缺多少取多少,严禁少用多取。启封后未使用的试卷、答题卡,在考试过程中按绝密级材料管理,连同备用条形码、备用封签一起必须保存在保密柜中并由专职保密员看管,不得传阅,严禁传出。
对考生提出的更换答题卡的请求,一般不予同意。确需更换的,监考员应提前告知考生因换卡而耽误的时间不补,原答题卡按废卡处理,卡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作废的试卷或答题卡须装入备用试卷或答题卡袋内,该备用袋不得再行密封。所有启用备用试卷、备用磁带、备用答题卡、备用条形码、备用封签的考点,必须一事一表填写《备用材料使用情况记录表》,该《记录表》经监考、主考共同签名后与作废的答题卡(或试卷、封签)一起装入所更换取用的备用袋内。拆封的备用试卷袋、备用答题卡袋、备用封签袋袋面须注明考点名称。
7.答题卡及试卷的回收及封装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员要严格按照《监考工作实施程序》中的相关要求全部回收答题卡、试卷及草稿纸,并经认真清点、查验无误后返还考生准考证。考生退场及答题卡回收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考场秩序。
答题卡及试卷封装工作应在考务办公室内集中有序进行。封装工作应设有专职检查员,查验无误后方可密封。封装期间,考务办公室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23日下午的第一场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应统筹安排周密计划,在保证封装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做好与下午第二场考试的衔接工作,确保第二场考试的正常进行。
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应在考试结束后及时送交区县考试机构统一保管,不得在考点过夜。
试卷和草稿纸由区县考试机构按秘密级材料保管,保存期半年。
8.偶发事件处理
考试期间发生意外情况,按《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及时、稳妥处理。对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9.强化带队教师职能
各生源学校必须向本校考生涉及到的所有考点派出专职带队教师,并与考前将带队教师名单及联系方式送交考点学校。带队教师负责本校考生考试期间的联络、协调工作,并协助考点对本校考生进行管理。
带队教师在每科考试考生进场至试卷答题卡封装完毕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并服从考点学校的管理。统一组织考生赴考点参加考试或统一组织考生就餐的,其带队教师还应负责往返路途及就餐期间的考生安全。考点学校要为带队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
各区县要加强对带队教师的培训和管理,使其明确职责,遵守纪律,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其协调、沟通与辅助管理职能。
10.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各考区、考点要逐级签订考试目标管理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
11.组建考试督查团,设立举报值班电话
为加大考试监管力度,市教育考试中心将组建督查团,在考前向各区县派出督查组,协助区县开展工作,同时对各区县考试组织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检查。考试结束,督查组将对各区县组考工作情况进行客观评估,评估内容作为对各区县年终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考试期间市教育考试中心设立举报值班电话,接受考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各区县和各考点设置的举报电话要向社会公布,对重要举报内容要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报告,对违规违纪举报要及时查处。
市教育考试中心举报电话: 87809133。考务值班电话:87806801(考务值班电话仅限工作使用,请勿对外公布)。
12.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
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思想,为保障中考顺利进行,各考点应做好以下服务工作:
⑴各考点必须设置饮水处,并免费提供符合饮用标准的饮用水;允许考生携带透明的饮用水瓶进入考场,但瓶身不得有字迹,水瓶不得放置于桌面以防损坏答题卡。
⑵各考点必须设置医务室,配备常用的防暑药品。如需进行有关医疗措施或使用有关药品须保证医务室工作人员具有相关资质,必要时须及时和正规的急救机构或医疗机构联系取得帮助;
⑶若遇高温天气,各考点要根据各自的现实条件,在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考试正常秩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六)建立报告制度
各区县要健全考试期间的报告制度,从领取试卷、答题卡时起、到全部考试结束后答题卡送交完毕时止,实行“零报告”制度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天考试结束后,各区县要将当天考试情况报告市教育考试中心。如遇重大事件或特殊情况,各区县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告,不得延误。
(七)制定应急工作预案
各区县要根据市教育考试中心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可行的应急工作预案,防患于未然。各区县《应急处置预案》、值班安排及电话、《考务工作实施办法》于领题时报市教育考试中心中招部。
(八)答题卡及其它考试材料送交
1.送交内容:答题卡、《考场情况记录单》、《缺考考生登记表》、缺考库光盘、《违规考生记录单》、《违规考生名册》;备用试卷、备用答题卡、备用磁带、备用封签(已经使用的还应包含《备用材料使用情况记录表》)。
2.送交时间及地点:6月23日考试结束后,碑林、新城、莲湖、雁塔、未央、长安送交当日考完的三科答题卡。6月24日考试结束后,所有区县完成所有答题卡及考试材料的送交任务。送交地点: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
3.送交要求:
⑴实用答题卡必须分科目装箱,并在箱体侧面用黑色记号笔标注区县、科目、袋数(实用答题卡与备用答题卡不得混装)。
⑵《考场记录单》按考场编号顺序装订。《缺考考生登记表》按考点编号顺序装订,缺考库光盘应签字。《违规考生记录单》、《违规考生名册》上的填写栏目必须如实、完整、规范。
⑶备用试卷、备用答题卡、备用磁带、备用封签若有使用,应将所换卷、卡、带、签连同《备用材料使用记录表》一起装入备用袋,该备用袋不得再行密封。
三、评卷及成绩公布
统一考试科目实行网上阅卷。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方式呈现,分卷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等级人数占报名总人数比例分别为:A等30%、B等40%、C等27%、D等3%),总分以原始分呈现。
考试成绩由各报名点通知考生本人。不查卷。
四、填报志愿
㈠填报方式
1.碑林、新城、莲湖、雁塔、未央(含沣东新城原未央区学校)、灞桥(以下统称城六区)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2.阎良、临潼、长安(含沣东新城原长安区学校)、周至、户县、高陵、蓝田(以下统称三区四县)填报方式自定。区县考试机构录入志愿信息后打印,由考生签字确认。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志愿信息光盘报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㈡填报时间
1.城六区
考生填报志愿:7月18日至7月21日18时;
征集志愿填报:录取过程中,第一次填报的志愿按照程序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志愿,选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具体时间届时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上公布。
2.三区四县
参考城六区填报时间,根据各自实际,自行安排。
㈢填报政策
1.城六区,严格按照《西安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市教发〔2012〕203号)有关政策进行;三区四县,由各区县根据市教育局中招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确定本区县考生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规定。
城六区考生原则上须将每批次平行志愿学校都填满。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每个考生都必须填报非省市级标准化高中统招志愿,否则不能提交中考志愿。
2.定向生志愿填报,按照市教育局相关政策进行。
凡在生源学校取得正式学籍二年以上,且初二、初三年级连续在该校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方具备定向生源资格。因父母军转安置、正常工作调动的随迁子女选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具备定向生源资格的考生可选报在该校有定向生源计划的高中学校为定向志愿。定向志愿每生限填一所学校。
各区务必要求各报名点广泛宣传定向生招生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审核定向志愿填报资格。6月18日至22日,城六区各生源学校须在网上做好符合政策规定考生的标记工作。凡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考生,所填报的定向生志愿为无效志愿。
3.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志愿的填报,按照省教育厅及省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要求执行。非西安市户籍考生不得填报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志愿(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除外)。
㈣网上填报志愿流程
考生登陆西安市招生考试网(www.xaks.com.cn)填报志愿。
1.输入10位报名号和自己所设定的密码进入系统;
2.阅读填报志愿说明;
3.按照页面上的内容及要求,填写志愿信息;
4.填写完毕,点“提交”保存。若发现填写有误,还可以再次修改;
5.确认已填写志愿信息(须输入身份证号),使其生效,填报志愿完成。确认后任何人将不能再修改考生志愿信息。
㈤工作要求
考生志愿信息是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区县考试机构要精心组织填报志愿的各个环节工作,明确分工和责任,确保考生志愿信息的准确性。
在填报志愿工作中,各区县考试机构的职责是:
1.对本区县填报志愿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和部署;
2.告知在本区县考试机构报名的所有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政策规定;
3.城六区还包括:监控本区各中学考生填报志愿进度;
4.三区四县还包括:打印、保管“志愿信息确认单”。
各生源中学的职责是:
1.告知在本校报名的所有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政策规定;
2.指导考生正确填报各类志愿;
3.城六区还包括:监控本校考生填报志愿进度,督促考生按时填报志愿;
4、三区四县还包括:组织考生签字确认志愿信息,上报“志愿信息确认单”。
各高中学校的职责是:填报志愿期间,安排专人在校内接待考生咨询;安排专人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中招咨询平台上在线接受考生咨询。
各区县、各相关学校,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及时间安排制作告知确认书,准确详细地告知考生志愿填报的各项规定,考生接受告知后应签字确认以示负责。
填报志愿和确认志愿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任何人不得代替。凡未按时填报志愿、未按时提交确认志愿、未按政策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的,其后果由考生承担。
网上填报并确认后,考生所报志愿即刻生效,且不得修改。网上填报提交后未确认的,所填报志愿为无效志愿,其后果由考生承担。
所有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得违反政策干涉考生报考内容。针对往年个别学校限制本校考生填报志愿的现象,今年市教育考试中心将继续从技术层面采取措施进行防范:6月25日至6月27日18时,给予考生再次修改填报志愿登录密码的时间;6月27日18时起关闭各报名点恢复考生初始密码的功能;7月17日至7月21日18时期间,如果忘记密码或者发现密码不能正常登陆,考生直接到区县考试机构书面申请恢复初始密码,并及时登录修改。考生在以上修改及确认个人登录密码的过程中,若发生密码泄露,其后果由考生承担。
各区县应大力宣传填报志愿相关政策规定,指导考生正确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明确责任划分。凡违规控制考生登录密码、干涉考生报考志愿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区县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要加强对志愿信息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考生志愿信息,不得私自将学校报考信息及考生个人信息外传,违反规定者将追究其责任。
五、建档
凡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城六区考生全部建立电子考籍档案;三区四县也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考生电子考籍档案,条件暂不具备的,经市中招办批准可仍采用纸质考籍档案。考生电子考籍档案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区县考试机构共同组建,纸质考籍档案由区县考试机构组建。
考生学籍档案(纸质,包括初中阶段学籍管理相关表册和综合评价报告单、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证明表等),由初中学校汇集装袋保管。
考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或身份证、户口本)到毕业学校办理学籍档案转移手续,并于报到时将学籍档案交录取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学籍档案在毕业学校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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