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2013年陕西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有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新生工作将于8月21日至8月27日进行。各市(区)招办补录次数和时间自行确定。同时,省招办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已经公布了2013年陕西省普通中等专业教育分学校招生生源计划,考生可查看。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为:普通中专招收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历),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中专,须参加当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并达到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历)报考普通中专,须具有陕西省户籍或陕西省初中(高中)毕业证书。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历)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5周岁;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历)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8周岁。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生源,自主招生,并到考生户籍所在市(区)招办办理备案手续。
五年制高职(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五年制高职),只招收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须具有陕西省户籍,且参加当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并达到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新生工作由陕西省招办统一组织,各市(区)招办具体实施。录取期间,陕西省招办成立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各项录取工作。艺术、体育类单独招生录取,录取手续由学校所在各市(区)招办负责办理,各有关招生学校在6月20日以前,按照中考报名信息标准向学校所在市(区)招办报送合格考生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