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宁市城区中考中招政策的变化和特点
今年我市中考中招工作将在“搭建网络平台、扩大均衡和特长招生、取消择校生和推优生、实施“零择班”、完善志愿设置和录取办法、弱化中考的评价功能”等六个方面进行改革。
(1)搭建网络平台,促进中招工作的公开。
2014年我市中考在实现全市“五统一”即:报名、考试、评卷、成绩公布、依照志愿择优录取统一的基础上,建立“西宁招考信息网”,实现“网上二填报三公开三查询”: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学校信息公开,考生成绩查询、考生成绩1分段查询、录取结果查询。做到中考、中招工作信息公开、透明,满足考生及家长的需求。
(2)取消高中择校生和推优生,促进中招工作的公平。
根据教育部在《关于2012年上半年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做强西宁,服务全省”的要求, 2014年我市中考将全面取消“择校生”招生,将择校计划数全部放到统招计划中去,今年在西宁市的中考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有除均衡招生外的同等待遇。
为避免初中学校推良不推优,今年将取消推优招生,将推优生计划纳入统招计划,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
(3)实施“零择班”,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校不得设立重点班的有关要求,在去年试行新生入学分班“零择班”的基础上,今年全面实施新生入学分班“零择班”制度,做到新生分班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同时各学校做到均衡配置任课教师,有效遏制择班的不良风气,促进教育公平。
(4)扩大均衡生、特长生的招生比重,促进学校均衡、特色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中“将不低于5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完善操作办法”的要求。今年市教育局制定了《西宁市优质高中均衡招生及录取办法》,加强制度建设和组织保证,进一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减少初中学校择校流动,维护生源的自然分布。实现高中学校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今年进一步提高均衡生比例,由去年的40%提高到50%。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大力培养学生的兴趣潜能,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推进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引导普通高中特色发展,今年市教育局制定了《西宁市高中阶段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普通高中学校均可根据各自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实行自主招收特长生,特长生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10%。
(5)完善志愿设置,深化招生制度改革。
按照依据分数,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今年重点高中志愿在去年设置的均衡志愿、两个重点志愿的基础上,增设了一个复征志愿,普通高中设两个志愿和一个复征志愿,最大的满足考生及家长的需求。
(6)弱化中考的评价功能,进一步促进素质教育。
加强考试招生各环节成绩的管理,禁止初中学校按中考成绩排名的行为,弱化中考的评价功能,强化其遴选功能。加强学校办学水平的过程性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