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伊宁市第三中学等六所学校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公示
经组织专家评审,伊宁市第三中学、喀什地区第二中学、昌吉市第一中学、吐鲁番地区实验中学、乌鲁木齐市实验学校和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一中学已达到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标准。现公示7天,若无异议,我厅将授予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称号。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 灏
监督电话:0991-760628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