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312名学生学籍有问题 新疆网讯(记者周坤报道)截至2014年5月底,新疆尚有问题学籍人数1312名。
6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截至2014年5月底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健全学籍制度,不允许重复建籍,不允许不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
对于问题学籍的处理,《通报》介绍,各地要抓紧处理问题学籍,尤其是毕业年级的问题学籍。若确因公安户籍部门造成身份证号重复,要求学生及时去公安户籍部门变更身份证号。
跨省转学的学生,必须使用全国学籍号在学籍系统中发起申请。学校有义务为本校学生及家长提供学生本人全国学籍号(正式或临时)查询服务。
流入地学校必须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学校必须无条件接收流回的无学籍学生,经确认后为其建立学籍。
《通报》介绍,学籍系统只是记录转学的过程和结果,学校不能将学籍系统联网不通作为不为学生办理转学、考试报名的理由,只要符合自治区规定的转学、考试报名条件和要求的,学校都要及时安排转学、考试报名,相关网上流程可稍后办理。
据悉,存在问题学籍人数比较多的五个地州分别是喀什地区、伊犁州、乌鲁木齐市、和田地区和阿克苏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