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新疆普通高中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新教传(2012)32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学生学籍电子信息注册是高中新课程实施后加强高中课程实施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全区普通高中学校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为做好全区2012年秋季高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方式
学籍网上注册是指高一新生报到后,由学校负责对学生学籍实行网上确认。注册方式是学校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网址http://jjc.xjdeu.gov.cn)”, 选择新生注册功能,查看新生原始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族别、身份证号、语种等信息,或通过查询条件搜索学生,勾选本校新生,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新生的注册。学生完成注册后,取得学籍和学号。学生可以使用学号作为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学校依托学生学号对学生实行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等工作。
二、注册时间
全区普通高中高一学生网上注册时间统一安排在9月20日至9月30日。
三、注册要求
2012年高一新生学籍网上注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注册工作顺利进行,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学籍注册工作管理。学生学籍注册关系到学生能否正常取得学籍、完成学业和取得毕业证书,是新课程实施后,加强课程实施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籍注册工作的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籍注册工作。
(二)按时提交中考录取库。各地教育局请于2012年9月20日之前将2012年中考录取库以xls、dbf格式通过新疆教育政务平台邮件附件的形式报送至基础教育处联系人信箱。中考录取库必须包含高中学校编码(与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致)、学生姓名、语种代码、性别代码、族别编码、身份证号。电子邮件主题为:某某地区中考录取库。中考录取库上报后,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导入系统生成注册库。
(三)有跨地区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其跨地区招生录取库项经学校校长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10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进行统一学籍注册。
(四)自治区直属中学的新生录取花名册于9月15日前直接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导入系统。
(五)做好高一新生学号发放工作。高中学校要负责做好高一新生学号发放工作。学校学籍管理员通过“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的“报表中心”导出“学生花名册”,由各班班主任发放给高一新生。学生使用学号作为用户名登录。
(六)认真完善学生学籍信息。学生学籍注册工作完成后,为保证学生学籍信息全面完整,学校要组织学生或教师按学籍管理系统的要求认真填写学生学籍信息,使学生各项信息数据完整、准确。学生可以登录“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系统”,完善个人学籍信息。学生无法自行修改姓名、学号、性别、学籍识别码、语种等关键信息。
(七)普通高中学校擅自违规招生的学生,自治区将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各普通高中要将外地违规招录的学生信息(包括初中学籍在本地未参加中考而违规招录的学生信息)由所属县级教育局汇总后逐级上报,由地州市教育局形成信息统H计表报自治区教育厅。经核实如果发现在违规招生学校建立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逐级通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学生和家长。因违规招生而引起的无法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毕业证无法发放等一切后果,由违规招生建籍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学生本人负责。
(八)普通高中学籍电子管理系统将与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信息系统实现对接,凡未取得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号的学生,将不得作为在籍学生参加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相关工作,确保今年普通高中新生学籍注册工作有序进行。
联系 人: 基础教育处 刘 灏 王 缨
联系电话:0991—7606286 7606287
附件:XX地(州、市)中考录取库
自治区教育厅
2012年8月28日
XX地(州、市)中考录取库
序号 |
姓名
(必填 ) |
学校编码 (必填) |
性别代码
(必填) |
民族编码
(必填) |
语种代码
(必填) |
身份证号
(必填) |
班级名称
(选填) |
1 |
曾童 |
010101 |
2 |
01 |
1 |
|
1201 |
说明:
1、学生姓名严格按户籍本、身份证信息填写;
2、除姓名外,其余均为数字信息(代码),设置单元格为文本格式;
3、学校编码与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系统一致;
4、性别代码:1男、2女;
5、民族编码:如01汉、02蒙古族、05维吾尔族(前面的0一定不能少)。
6、语种代码:其中1汉语、2维语、3哈语、4蒙语、5柯语、6民考汉、 7维双语、8哈双语、9蒙双语、0柯双语。
7、班级名称:严格按入学年份+序号填写,如:新高一(1)班填写1201,高一(12)班填写1212。
8、除“班级名称”是选填项,其余是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