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基办〔2013〕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区属普通中学:
从2011年起,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模式,为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成绩、学分认定信息报送和毕业证审核发放工作,现就2013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的范围
信息报送的范围是:2010年升入普通高中并通过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注册高中学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具体需报送以下信息:
(一)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根据2011年自治区高考改革的有关要求,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做好对2010年入学学生高中三年5个学期(2010年9月-2013年1月)的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总评(总评方法详见新教基〔2011〕2号和新教基办〔2011〕6号),5个学期综合素质总评结果,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用“普通高中毕业生信息报送模版”填报应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表。
(二)地方、学校考试(考查)科目信息。按照高考改革的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对高中学生部分科目学分获得情况进行等级评价(评价科目及方法详见新教基〔2011〕1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用“普通高中毕业生信息报送模版”填报应届普通高中学生地方、学校考试(考查)科目评价信息表。
(三)学生学分认定信息。高中课程由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部分构成,通过学分认定可以掌握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用“普通高中毕业生信息报送模版”填报应届普通高中学生的学分认定信息。
二、信息报送的流程和方法
信息的报送流程和方法:学校将数据表格信息刻成光盘 报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由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学校数据汇总后通过教育政务平台报教育厅,光盘留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存档备案。
三、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普通高中学生信息报送工作是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2013年5月,教育厅相关部门将对2010级学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自治区学考办提供)、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科目成绩等信息进行汇总,形成高考考生电子档案,与高校招生录取系统相衔接。同时汇总毕业生的学籍基本信息、学业水平考试(自治区学考办提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和学分认定信息,形成2010级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库。因此,学生信息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学校要按照自治区的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学生评价和信息填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学生评价诚信保障机制,严厉查处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保证学生信息可信可用。
(二)抓紧做好学生相关信息的填报工作。全区普通高中学校要抓紧做好高中学生毕业学年的信息录入工作,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按照规定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学校是高中学生信息报送的主体,校长是高中学生信息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组织专人按照自治区的规定将学生信息准确无误地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送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填报学生基本信息。报送的学生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高考报名系统的信息保持一致。各地要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的管理,严格以本地区高中学籍注册信息为依据,加强对学生基本信息的审核。学生基本信息数据要求与当地高中学籍信息数据一一对应。严禁上报未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注册高中学籍的学生信息。
2、要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录入学生学分信息。各地要认真组织学校抓紧做好学生高中三年全部学分修习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包括必修学分、选修学分,每个高中学生三年内获得总学分不少于144分。
3、学生只能在一个学校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学生在高中三年学习期间有过转学经历的,该学生的全部信息由其学籍注册所在学校(应与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所在学校、高中毕业学校均为同一学校)负责填报并承担信息报送的全部责任。各学校要认真查验反复核对,防止出现重报、漏报等现象。
(四)信息报送的时限。信息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5日。超过规定时限,信息报送工作滞后,延误工作进程,将追究相关责任。各地、州、市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信息报送制度,认真组织对学校信息数据进行审核,同时做好相关信息数据的存档备案工作。
文件电子版和“普通高中毕业生信息报送模版”的下载地址: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主页文件公告和新疆高中学籍群共享。
基础教育处联系人:王缨 刘灏
联系电话:0991-7606287
新疆高中学籍群:119719050
2013年1月16日
普通高中毕业生信息报送的模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