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职成办〔2013〕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自治区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完善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现就2014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本次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和新华社新疆分社负责。我厅负责毕业生信息电子注册组织和信息录入发布工作,新华社新疆分社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
二、图像采集范围。采集的范围包括我区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2014届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毕业生以及2013届需要补充图像采集的毕业生。
三、图像采集时间。2013年3月6日至5月31日(见附件)。
四、其他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领导工作,认真做好场地安排,拍摄前期毕业生资料的准备,按规定编排好每个学生的电子注册号,按照拍摄进度开展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
(二)各学校统一领取新华社新疆分社印制的“综合信息采集登记袋”和学生信息“机读卡”。组织专门人员和学生按要求分别填写,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无误后,“机读卡”可交由学生个人妥善保管,学生本人拍摄时交给拍摄组人员,各学校提前录入中专毕业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EXCEL格式,电子版1份,供照片采集使用。填写“综合信息采集登记袋”、“机读卡”和拍摄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1.由学校填写“综合信息采集登记袋”的各项内容,并组织学生填写“机读卡”相关信息。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不能遗漏,以保证图像采集、后期制作、邮寄和刻制光盘的准确性。请学校设总联系人1名,各系(班)设联系人1名,每小时每组可安排100名学生。
2.填写“机读卡”时在所填汉字与阿拉伯数字须用蓝黑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从左至右填写,其它机读区域用2B铅笔按照要求填涂;填写有误修正时应用橡皮擦拭干净再重新填写。
3.“机读卡”使用国家二级字库的汉字区位代码,每个汉字占4位数码。
4.毕业生在拍摄时应着装整洁、严肃,禁止穿吊带衫,避免穿着与肤色接近的浅黄、土黄色衣服,以及与蓝色背景接近的衣服,发型以露出眉眼及耳朵为准,确保毕业证的严肃性及照片的验证效果。
5.要保持“机读卡”的卡面整洁、平整、勿折损,不可用涂改液、刀片涂改。
6.因毕业实习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来学校拍摄学生可向采集组交一张天蓝色背景免冠彩照的光盘,并附机读卡信息。
7.因其他原因没有按时采集图像的2013届毕业生,可安排到此次图像采集。
(三)请学校提供30平方米的临时工作用房1间,有220V电源、登记桌、五把椅子并悬挂窗帘,避免自然光照入房间。拍摄场所应保证一定的空间使空气畅通,具体安排拍摄点的数量,请各校参照图像采集日期进度表予以安排,并及时与新华社新疆分社的有关人员联系。
(四)毕业学生拍摄2寸相片4张,用于毕业证书,1寸相片8张,提供给学校用于毕业生登记表,档案等其它与毕业证书相关的地方。
(五)新华社新疆分社的拍摄人员一律实行《采集工作证》挂牌上岗制度,采集工作证无新疆分社印章,一律无效。
(六)为保证所有学校毕业生能够按时上网注册,对漏拍和因故未拍的毕业生,新华社新疆分社将在2013年6月1日至6月15日安排予以补拍。新华社新疆分社在乌鲁木齐市光明路北巷2号设置了固定拍摄点,接待漏拍毕业生。
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 系 人:阿依仙木古丽 张雅轩
联系电话:0991—7606216 7606215
传 真:0991—7606217
新华社新疆分社:
联 系 人:文江
联系电话:0991—8805559(办)
传 真:0991—8805560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北巷2号
邮 编:830002
附件:自治区2014届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综合信息采集日期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