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2015年招生计划(见附件1)进行招生,每班不超过50人。为了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加大扶持薄弱学校的力度,2015年将6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70%直接分配到所有的初中学校(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名额见附表2)。指标生学业考试成绩不得低于优质高中学校所划定的统一录取线60分以下。享受指标生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初一年级至初三年级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采取以学业统考科目成绩为主要依据,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为参考,分批次择优录取。第一批录取的学校及人数:阳泉一中200人,阳泉二中、阳泉十一中、阳泉三中、阳泉十五中、阳泉十七中、荫营中学、玉泉中学、平定一中、平定二中、盂县一中、盂县三中各100人,阳泉市外国语学校、阳泉十四中各50人;第二批录取阳泉十七中空飞、空保、空乘后备生150人;第三批录取指标生和剩余的统招生;第四批录取民办学校学生。
(三)招生范围:阳泉十七中录取150人空飞、空保、空乘后备生面向全市招生。阳泉一中面向全市招生,但招收城区以外学生的人数每县(区)最多不超过100人。阳泉二中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剩余的计划全部招收城区考生。阳泉十一中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剩余计划面向矿区招生。阳泉十五中面向矿区招生。阳泉市外国语学校面向矿区招生。开发区学生按照城区学生的政策参加考试和录取。其余普通高中学校仍按行政区域招生。在政策范围内,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限制学生报考志愿。
(四)进城务工子女连续三年在本初中学校就读,录取办法与本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中途转入的,除不能享受指标生待遇外,其他与本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五)录取照顾加分政策执行阳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阳泉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