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期间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阳泉市招生考试中心文件
阳招考字[2012]10号
关于印发2012阳泉中考招生考试期间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招办、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为了进一步确保国家教育考试的安全性,实行“平安中考”,在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期间,我市成立了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领导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各县(区)教育考试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预案。
特此通知。
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期间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201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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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期间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为全省教育统一考试,涉及成千上万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具有标准高、要求严、时效强的特点。为了确保我市中考工作安全,做到万无一失,实行“平安中考”,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市政府董仙桃副市长任组长,教育局赵平有局长任副组长,招委各委员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招生考试中心,程保存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领导组职责
(一)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对中考期间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处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二)在不可抗拒的外来因素对考试产生重大影响时,对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定;
(三)负责向上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考试的重大突发事件;
(四)考试期间,如突发事件被确定为重大突发事件,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市招考中心集中,并启动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研究处置措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中考情况列入值班工作重点关注事项,主要领导应在岗主持工作。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启动,各部门要坚决服从领导组的指挥,及时处理与本辖区、本部门有关的突发事件。
三、工作任务
(一)市保密局、公安局要配合市招生考试中心适时跟踪试卷的安全保密情况。一旦发生试卷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现场、防止扩散,并立即报告领导组,领导组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同时,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按上级的指示及时妥善处置。
(二)市公安局要积极协助考场做好试卷押送和考场安全保卫工作。市公安交警部门要在考场附近重要的交通要道设立值班岗位,并配备拖车,迅速处理交通拥堵。对于出现交通堵塞可能性较大的路口,要提前设计处置方案,当出现严重交通堵塞时,可启用临时通道或设置专用通道,保证押送试卷车辆及接送考生的车辆优先行驶。
(三)供电部门在考试期间注意各考场用电线路负荷情况,及时维修,排除考场区域的供电线路故障。应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确保考场区域在考试期间供电正常。
(四)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考场及考场周围公共场所及考生食宿地点的卫生监测,做好应对考生突发的群体性交通、饮食卫生等事故发生防疫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出现交通事故时,由市卫生局、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及时抢救和疏导;出现饮食卫生事故的,由市卫生局负责抢救。
(五)环保部门设立环境监测巡逻车,对考试期间考场周边及考生住所环境实行监控,及时制止各种环境噪声,确保考场及住所的安静。
(六)气象部门要采取措施,适时预报天气变化情况。当预计出现大风、洪水及其他灾难性天气时,要迅速将情况向领导组汇报。并对考场及附近的抗灾情况进行检查,存在隐患的要及时消除。
(七)各级宣传部门要密切注意考前和考试期间各类媒体对考试的报道,及时掌握社会各方面的有关反映,酌情通报有关部门。当出现突发事件时,由领导组授权,宣传部门负责对外发布消息,稳定社会情绪。
(八)考场偶发事件处理。
1、英语听力考试时,发生偶发事件处理原则。
(1)听力考试开始时,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及时请求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并由考点主考及时报告市招考中心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2)听力考试进行中途,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应记录下出现问题的题目,及时请求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重新放音时,原则上应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如短时间内解决不了问题,应立即进行其它部分考试,待其它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再进行听力部分考试,所耽误的考试时间应给予补足,并报请市考试中心予以批准。
2、考试期间的其它偶发事件应按市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参考》中的规定执行。
2012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