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自主招生和特长招生合并为自主特长招生
一直以来,烟台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基本都以分数作为录取依据,录取标准与统招生一致,造成志愿填报的困难。今年,烟台市教育局对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和特长招生工作进行了完善,将自主招生和特长招生合并为自主特长招生,其数量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其余为统招生计划。对广大考生和家长而言,在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数不变的情况下,统招生数量增加了。
烟台市教育局规定,自主特长招生的招生对象为公办普通高中本学校招生区域内,在音乐、体育、美术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在全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为避免学校交叉录取导致招生计划浪费,每个考生只能报一所自主特长招生的学校,以保证更多的学生有升学机会。根据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学校实际申请自主特长招生,通过审核的学校具备自主特长招生资格,由市教育局下达自主特长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将于7月2日至7日组织自主特长招生报名、审核和特长测试。
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烟台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继续实施特长加分及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