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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烟台中考录取批次时间及录取办法

来源:烟台市教育局 2016-5-22 8:59:00

录取程序和办法
(一)录取批次。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共分为四个批次:第一批次为初中起点“3+4”高等师范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第二批次为普通高中,第三批次为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第四批次为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录取工作由第一批次开始依次进行,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
(二)录取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初中起点“3+4”高等师范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录取,7 月13 日至20 日;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7 月22 日至8 月1 日;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录取,8 月3日至14 日;第四批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录取,8 月16 日至18 日。
(三)“3+4”高等师范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投档录取办法。
今年,我市初中起点“3+4”高等师范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招生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14科总成绩录取。“3+4”高等师范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报考成绩要求为: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注册地为烟台,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位次排名在我市
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 50%。若生源不足,经省教育厅同意,
报考成绩位次要求可适当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 5%。五年制
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只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2+3”高等师范
教育单独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达到要求的考生填报志愿后按成
绩高低和招生计划数录取,其中鲁东大学“3+4”高等师范教育本
科和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三二连读高职只录取面试合格考生。
报考鲁东大学“3+4”高等师范教育本科、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三二连读高职的考生须进行面试,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按成绩和招生计划1:1.2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ytzk.cn)和填报志愿网址公布。由鲁东大学于7 月13 日至14 日,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于8 月3 至4 日组织面试。
投档录取过程中分数相同的依次比对语文、数学、英语、物
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物理实
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的科目分数,优先顺序科
目成绩高者优先投档录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照“分数优先,
遵循志愿”的原则,总成绩高者优先按顺序检索平行志愿学校。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分
数线执行如下规定:首次投档计划满额的不得低于本院校首次投
档最低分,首次投档计划不满的,执行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公办普通高中自主特长招生在7 月2 日至7 日完成。申请自
主特长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4月15日前将自主特长招生方案
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学校具备自主特长招
生资格,并按照《烟台市2016 年公办普通高中自主特长招生录取
实施办法》的要求和本校自主特长招生方案进行自主特长招生录
取。

六区学校的自主特长招生录取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
导入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7 月9 日由市教育
局和招生学校联合发放录取通知书;县市自主特长招生录取名单
于7 月8 日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导入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县市区和学校联合发放录取通知书。
统招生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按初中学
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县市区普通高
中统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见《烟台市2016 年县市区普通高中招
生录取日程安排》(附件3),录取工作地点另行通知。
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计划内自主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
校录取的学生。
(五)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由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会同各县市区教体局职
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依次录取,并做好
与相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各招生学校须及时与
预录取的考生进行信息确认,按有关规定进行招生录取。
(六)录取结果。
各招生批次和学校招生完成后要通过网站等媒体及时向考
生公布录取结果,并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执行省招生政策的学
校可按省统一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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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录取工作职责分工
(一)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
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会同各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全
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
(二)阅卷和成绩复核。
全市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以及六区历史、
地理、生物科目由市教科院统一组织阅卷,并在市、县基础教育
科配合下进行成绩复核。
县市的历史、地理、生物由县市阅卷,县市在成绩上报前自
行完成成绩复核。
(三)志愿填报。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牵
头统一部署,由相关科室配合。
(四)考试成绩管理。
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
合成、查询、发放和管理。县市指标生分配办法和数量于6 月10
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6 月20 日前各区上报2012 级地理、
信息技术、体育考试和音乐、美术考查成绩;各县市上报2012
级地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
生物实验操作、体育考试和音乐、美术考查成绩。享受特长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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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优惠政策的考生名单、类别和加分分值也于6 月20 日前上报市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五)招生录取。
初中起点“3+4”高等师范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五年
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具体
负责。县市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指导
下由县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具体组织实施,市区普通高中的招生
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会同各区基础教育科组织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
教育科会同各县市区教体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组织实施。
(六)网络保障。
网络保障由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网上报名、阅卷、成绩查
询、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期间,市教育技术中心要安排专人值班,
确保网络运行畅通。
九、招生录取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是社会各界关注的
热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教育的形象,政策性强、工
作要求高,必须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招生考试工
作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要认真分析今年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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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形势和政策,充分严密论证招生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确保
招生工作平稳。
(二)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正和社会信誉。
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广泛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
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充分尊重群众、学生的政策知情权,接受
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将本地各招生学校的招
生范围、对象、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办法等,传达到每个学生,
并向社会公开。各县市区要公布规范招生举报和招生咨询电话。
有关文件和招生信息市教育局将通过烟台教育网向社会、家长和
考生公开。
(三)统一使用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
今年,学生考试报名、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使用
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不通过平台填报志愿的
学生无法参加初中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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