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制定了《宜昌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市教育局成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和部门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管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相关学校要认真贯彻招生考试政策,严格各项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考务管理,保障考试安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初中学校要加强考试全过程管理。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全部在“湖北省中考中招管理与服务平台”上进行,依照《宜昌市2014年中考考务手册》的规定规范操作。要建立信息管理责任制,确保信息安全。切实加强保密室建设,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确保试卷的绝对安全。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严肃处理各种违纪舞弊行为。
三、加强政策宣传,推进阳光招考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考机构和学校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示制度,统一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抓好咨询服务,要进一步做好招生考试政策解读、志愿填报、咨询接待等工作,保障考生的知情权。
四、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严禁违规不实宣传。违规招生不得注册学籍。对在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中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各地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对考生、家长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宜昌市教育局
二0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