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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当阳市教育局2016当阳中考招生方案政策

来源:当阳市教育局 2016-5-8 10:46:42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当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各初中:
为贯彻落实宜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宜昌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教发[2016]1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制定了《当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当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16年4月19日
 
 
 
                                                              
当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印发
                                                                                      
当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含八年级地理、生物会考,以下简称中考)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具有国家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在当阳而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4月15日前在国家学籍系统中办理转学手续后报名,办理转学手续应提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结果。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可报考中职学校,不参加中考考试。
2、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初审在初中学校进行,依据国家学籍系统学生学籍数据进行审核,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中考。
在当阳市就读的经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要有正规国家学籍,享受本地考生同等升学待遇。
3、报名时间
报名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31日。网报时间为4月13日—15日。
4、报名办法
全市统一使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gzjd.hubzs.com.cn 报名根据《2016年宜昌市中考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操作。

二、考试
1、考试(考查)科目及时间
宜昌市2016年中考九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八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考试形式为闭卷(体育考试为项目测试)。
语文、数学、英语卷面分各为120分,物理卷面分80分,化学卷面分50分,体育考试分值为20分;其他考试科目: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和生物卷面分各为 100分。语文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数学、英语考试时限各为120分钟,物理、化学考试时限各为90分钟,其它学科考试时限各为60分钟。
宜昌市2016年学业考试科目时间(北京时间)安排表:
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20日
星期一
语文(9:00-11:30)
化学(14:30-16:00)
历史(16:30-17:30)
6月21日
星期二
英语(9:00-11:00)
物理(14:30-16:00)
思品(16:30-17:30)
6月22日
星期三
数学(9:00-11:00)
地理(14:30-15:30)
生物(16:00-17:00)
 
注:英语听力考试开考铃响毕开始播放,且只放一遍。
体育考试项目为耐久跑(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肺活量体重指数和握力体重指数。于5月底以前完成。体育中考按照市教育局宜教办发[2013]18号文件执行。
理科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为统一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于5月20日以前完成。考试方案另行发文。
音乐、美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为学校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于5月20日以前完成。
所有考试及考查科目统一使用报名号、电子照片等中考报名信息。
所有考生皆应参加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于5月20日前完成。
2、考试命题、制卷和阅卷
考试命题、制卷、阅卷由宜昌市统一组织。
命题:建立健全命题、审题人员培训、资格认证制度。
制卷:试卷由试题卷和答题卡组成,试卷袋和答题卡袋分大袋、小袋两种袋型,大袋每袋30份,小袋每袋10份。参考答案每袋10份。
阅卷:实行网上阅卷。考生统一使用考试专用文具答题。
3、考试管理
当阳市成立中考考区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考区主任,教育、公安、保密、监察等部门为成员,统筹管理中考考试管理工作,实行考点组长负责制。分镇处各设立一个考点,市直设立一个考点(含玉阳中学、实验中学、育林学校)。各考点成立中考领导小组,镇处考点组长由镇处分管领导担任,市直考点组长由教育局一名党组成员担任,统一协调教育、公安、保密、监察等部门,统筹管理考点中考工作。各考点要加强建设和管理,今年全市中考英语听力考试实行统一音源,采用光盘播放。考试期间,凡是存放试卷过夜的保密室,必须安装和启用可存录回放的视频监控设备,试卷保密室须经当阳市保密局验收合格并颁发合格证,严格执行保密值班制度。考务管理按照《2016年当阳市中考考务工作手册》规定操作

4、成绩发放
中考成绩以原始分数形式呈现。中考录取计分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总分为510分。
考试成绩全市统一在网上公布,考生可在相应的时间内通过宜昌教育网(www.yce21.cn)、宜昌教育官方微信(微信号:yichangjiaoyu)和宜昌教育招考信息网(www.hbyczk.com)查询考试成绩。其中,当阳市考生总分前100名成绩均以A等呈现,不公布考生具体分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结束后,再将这部分考生的总分和各科成绩发放到初中毕业学校,考生可具体查询。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外提供考生成绩。获得A等成绩的考生可参加政策以内的各类学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查卷面分。由学校统一组织登记,交市教育局汇总后报宜昌市教科院办理,每名考生限查两科。
5、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中考收费文件(鄂价费规[2013]215号)规定,考试费共计90元,由九年级考生缴纳,初中学校集中收取。实验中学、玉阳中学、育林学校全额上缴,其他学校考生每生上缴市教育局65元,在4月27日之前上缴市教育局财务科。
三、综合素质评价
所有参试考生皆应参加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1、评价的基本内容、标准、结果呈现方式及比例要求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维度。在具体操作中,五个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分为若干要素,每个要素可列举若干关键表现,在此基础上对学生进行评定。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形式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二是评定等级。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分别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A、B、C、D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3)各个维度A等人数比例以学校为单位控制在总人数的40%且5A同一率控制在总人数的30%以内,C等人数控制在15%,D等人数比例不得超过2%。
2、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与管理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各初中学校组织进行。
(2)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有关处室负责人、家长代表组成,负责领导和管理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下设工作实施小组和监察小组。工作实施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领导并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校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接受咨询与投诉,查处违规行为。
(3)班级建立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代表等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家长代表和学校领导至少各一名,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的自评与互评,教师评价与综合评定等工作。

3、评价的程序与方法
(1)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可采取自我描述、提供质性素材等多种方式进行。学生互评采取班级全员评议的方式进行。教师评价要按集体评议、单独评价的方式进行,加强协商与交流。对评定结果出现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
(2)评价按照《宜昌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体系》,依据学生的日常表现,初中三年的过程性材料(关键考试的成绩、关键的表现性作业、综合实践活动情况、特长和获奖情况),参考学生自评和他人评语,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应注重对原始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
(3)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负责对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结果分别按50%的比例进行综合定等。
(4)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对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后在班内和校内公示各个维度的A等生名单,调查和处理有异议的评定结果。最后学校完成学生的综合性评语,填写《宜昌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归入学生档案袋。并将评定结果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5)为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减少师生在评价过程中的工作量,应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评价。
(6)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于5月20日前完成。

四、优录
(一)优录基本条件和政策
1.考生为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2)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在户籍所在地报考当地高中学校的。
3. 同时符合第1、2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且不得超过10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
(2)在九年级被表彰为市级优秀学生或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3)初中阶段受到市教育局与团市委联合表彰为市级优秀团员;
(4)初中阶段获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项目三等奖及以上者;
(5)初中阶段获市青少年科技节科技创新项目或电子制作项目二等奖及以上者;
(6)初中阶段获市教育局或市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全市青少年体育比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主力队员。
符合几项优录条件的考生,可同时申报。
5. 军人子女优录按照《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3〕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优录办理程序和时间
1、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在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相关优录登记表,到有关部门初审、签字、盖章后于4月30日前将登记表交所在学校,同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查原件)。有关表格及运用说明见后附表格。
2、优录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后,由学校于5月16日将填写的《宜昌市普通高中优录考生登记册》《宜昌市普通高中优录农村独生女登记册》和相关优录登记表、原件(户口簿不带)统一送市教育局现场审查并签字确认结果。市教育局于5月20前将审查通过的优录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3、经终审和公示合格的学生,其优录登记表返所在学校装入考生资料袋。
(三)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落实各类优录政策,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审查制度,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因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注重宣传,强化监督。各地增强优录政策宣传和制度执行的透明度。同时,加强监督,实行公示制度,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确保优录政策落实到位。
五、建档
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档案由初中学校建立。
考生纸介质档案袋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档案内容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主要包括:初中三年的《初中学生发展评价报告册》、初中三年的关键性表现材料(限报三份)、初中毕业生报考登记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优录证明材料(加分项目除审批表外,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档案在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按规定上交。
考生电子档案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等。电子档案信息要与考生报考登记表等纸介质材料的对应部分内容一致。
六、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分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类填报。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志愿由考生自主填报,严禁代填、代改志愿。
志愿填报工作由教育局和初中学校组织实施,按照宜昌市招考办制定的《网上填报志愿操作说明》操作。

七、录取和注册
1、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省、宜昌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下达,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直接下达到各校。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统招生、分配生、华萌生、阳光生、励志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等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招生办法另行发文。
中职学校可以面向全省、全国招生。
2、录取
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根据本地普高招生计划和志愿分段人数划定普高录取资格线,实行网上录取。
录取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发放。普通高中录取方案另行发文。
中职学校全日制应届生录取凭考生志愿按计划办理录取手续。全日制往届生凭志愿、初(高)中毕业证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等办理录取手续。中职录取方案另行发文。
3、注册学籍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数据由宜昌市教育局上报省教育厅相关部门注册学籍,学籍注册时间不迟于11月份,在学籍注册未完成之前不得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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