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青城教字〔2014〕171号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下发《城阳区201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教委办、局属各幼儿园、城区民办幼儿园:
现将《城阳区201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局201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
2014年5月23日
附件:
城阳区201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3]2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4年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2014年幼儿园招生范围。幼儿园招收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3-6周岁幼儿入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年满3周岁的幼儿。公办幼儿园优先满足3周岁以上幼儿入园需求。
(二)2014年幼儿园招生模式。城区范围内实行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分批次招生,小区配套幼儿园和社区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社区范围内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招收其它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三)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严格招生纪律,科学制定招生程序,公开发布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信息,确保招生过程稳定、有序、公开、公平。
二、招生范围
(一)局属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
局属实验幼儿园、桃源居幼儿园、顺德居幼儿园及由实验幼儿园承办的阳光幼儿园(自收自支幼儿园,划归局属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在城区范围内实行分批次招生。
城阳区实验幼儿园招生范围:优先招收满足 “两证统一”条件的 “两所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其次招收满足“两所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优先招收桃源居小区和万科城市花园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女。如有空余学位依次招收满足“两证统一”条件的 “两所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两所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城阳区顺德居幼儿园:优先招收顺德居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女,如有空余学位,依次招收满足“两证统一”条件的 “两所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两所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城阳区阳光幼儿园:优先招收杨埠寨社区和阳光公园1号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女、中国电波所青岛分所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依次招收满足“两证统一”条件的 “两所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两所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说明:“两所非社区”户籍是指城阳派出所和正阳路派出所的非社区户籍;“两证”是指户口薄(落户时间截止到2014年5月31日前)和房屋产权证(或网签证明,以下简称房产证),“统一”是指适龄幼儿与其所居住的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户口在同一户口薄上,该户口薄上的住址必须与该适龄幼儿所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地址一致,且该房屋产权证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幼儿的“六老”之一(“六老”指的是幼儿的父、母,祖父、祖父母或外祖父、外祖母)。
(二)街道幼儿园招生范围
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街道社区幼儿园、爱心幼儿园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优先招收周边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街道内非社区户籍、服务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招收本街道符合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招生时间
幼儿园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0日-21日期间进行,幼儿报名录取根据学位数量按条件、分批次、电脑派位方式进行;能全部接收的批次不进行电脑派位,需电脑派位的批次,派位时间另行通知。未经批准,任何幼儿园不得提前报名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简章
5月23日在城阳区教育信息网发布《城阳区201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5月26日前各幼儿园制定并上报幼儿园招生简章(幼儿园招生简章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录取办法、提供材料、报名电话等),经托幼办审核后,由街道教委办、局属幼儿园统一于5月30日在城阳教育信息网和城阳区网上家长学校网站发布,同时在幼儿园门口、社区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时间不少于10天。
(二)组织招生报名
1.证件材料
各幼儿园根据招生简章组织报名,报名时家长(限1名家长,无需带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
(1)家长本人身份证;
(2)户口薄;
(3)有效房产证明如房产证、网签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有集体产权房屋的,需提供购房协议和购房缴费票据;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房产处出具的正式租房合同、入园当年1月份至报名当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租住集体产权房屋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入园当年1月份至报名当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
(4)《2014年城阳区幼儿园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家长应如实填写所列信息,特别是幼儿遗传病史、过敏史或特殊病史等信息。
2.局属公办幼儿园招生
(1)局属公办幼儿园分两次招生,第一次招生安排是: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3日上午8:30—上午11:30
桃源居幼儿园、顺德居幼儿园:安排服务小区范围内有私有产权房屋业主的适龄幼儿报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六老”之一);
阳光幼儿园:安排杨埠寨社区居民的适龄幼儿和阳光公园1号小区内有私有产权业主的适龄子女(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六老”之一)、中国电波所青岛分所适龄幼儿报名。
报名结束当日下午5:00前,各幼儿园在幼儿园门口公布录取幼儿名单,同时在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和城阳教育信息网公布剩余学位数。
(2)局属公办幼儿园,第二次招生实行按条件、分批次招生。
第一批次招生安排是:城阳区实验幼儿园、桃源居幼儿园、顺德居幼儿园和阳光幼儿园组织区城范围内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两所非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
符合招收条件的适龄幼儿,可以选择以上4所幼儿园中1处进行报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将该部分幼儿确定为录取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于第二天上午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幼儿,未被录取的幼儿可以参加第二批次报名。
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幼儿园于6月15日下午4点前将录取幼儿名单及空余学位分别在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和城阳教育信息网公布。
友情提示:每名符合条件的幼儿在报名当天只能选择1所幼儿园报名,对于同时报2所及以上幼儿园的身份证号码相同的幼儿,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家长提供所有证件及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对于伪造证件或填写信息不真实等现象,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的适龄幼儿,如满足“两证统一”、“两所非社区”户籍条件,若初次未选择小区配套幼儿园,将不再享受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的政策;确定入园幼儿名单时,由家长代表、区人大代表、纪检监察部门等组成的监督团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第二批次招生安排是:有空余学位的局属公办幼儿园安排区城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
报名办法及录取方法同第一批次。如果第二批次幼儿园满班额招生仍有适龄幼儿没有被录取而其它幼儿园尚有空余学位,将通过抽签方式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再有未被录取幼儿,将本着就近入园的原则分流至城阳街道、流亭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街道社区幼儿园。
3.街道幼儿园报名
第一批次安排周边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服务社区户籍和本街道城阳区非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
第二批次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安排周边有私有产权房屋的非城阳区户籍幼儿入园(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幼儿“六老”之一)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0日下午1:00—4:00
第三批次招生在各园完成城阳区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安排符合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园。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条件:除带齐前款“证件材料”外,同时符合以下要求:一是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在我区缴纳社会综合保险的证明(社会保障卡或缴费票据),其有效期限:签定或签发有效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前;社会保障卡缴费起始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前;二是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有居住3年期居住证或有效暂住证。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1日上午8:30—11:30
(三)组织新生入园
各幼儿园公布录取幼儿名单后,通知家长带幼儿到区妇幼保健所按规定进行查体,报到时,家长须向幼儿园提交幼儿健康档案和幼儿预防接种手册。
五、职责分工
(一)区教体局负责制定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核准各街道招生工作方案,对全区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与监督。
(二)各街道教委办负责制定本街道区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核准招生计划和监督招生具体措施的落实。依法办理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过程中的来信来访,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三)各幼儿园要根据区教体局和街道教委办招生工作方案,制定幼儿园招生简章,研究科学招生和录取办法,确保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六、有关要求
(一)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明确招生时间、招生对象和入园办法,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进幼儿园招生改革试点。积极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办法改革。封闭小区内的幼儿园优先满足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三)加强幼儿园招生监管。科学核定幼儿园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四)开展公益性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幼儿园应当坚持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从2014年起,不得把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五)提倡实施融合教育。对于智力有轻度障碍和低视力、低听力的幼儿,可到有条件的幼儿园随班就读。
附件:1.城阳区2014年幼儿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1:
青岛市幼儿入园基本信息登记表
幼儿基本信息登记表★
编号 项目名称 内容 编号 项目名称 内容
1 姓名 11 入园日期
2 性别 12 班级名称
3 民族 13 是否独生子女
4 出生地 14 是否留守幼儿
5 出生日期 15 是否残疾幼儿
6 户口性质 16 残疾幼儿类别
7 户口所在地 17 是否孤儿
8 现住址 18 是否低保
9 身份证件类型 19 是否接受资助
10 身份证件号码 20 是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幼儿家庭及监护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编号 项目名称 内容 编号 项目名称 内容
1 监护人姓名★ 8 父亲身份证号码
2 监护人
身份证件类型★ 9 父亲工作
或学习单位★
3 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10 父亲联系电话★
4 监护人
与幼儿关系★ 11 母亲姓名★
5 监护人工作
或学习单位★ 12 母亲身份证号码
6 监护人联系电话(手机、宅电)★ 13 母亲工作
或学习单位★
7 父亲姓名★ 14 母亲联系电话★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说明:身份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永久居住证、护照、其他。残疾类型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其他残疾。
★标注的为必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