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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桐乡公益性幼儿园招生报名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来源:桐乡市教育局 2015-3-26 7:59:21

关于2015学年桐乡市市区公益性幼儿园招生报名工作指导性意见

各幼儿园: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桐乡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桐政办发〔201471号)要求,现就做好2015学年市区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原则,以幼儿为本、服务群众为宗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辖区政府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提高公益性幼儿园的比例以及适龄幼儿入园的比例,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招生指导意见,对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与监督。

(二)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各幼儿园要按照《2015年桐乡市市区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进行招生录取,严格执行免试入园,除进行体检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坚决防止“小学化”倾向。要认真落实军人、援疆援藏干部、台胞和高层次引进人才等子女的入园政策。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生的原则。各幼儿园按照本区域生源及幼儿园资源情况,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认真实施“阳光招生”。

三、基本要求

(一)招生对象: 2011912012831期间出生的具有梧桐街道、振东新区社区(不包括百乐、同庆社区中的中华路以南部分)及城南村、庆丰村、逾桥村、三新村“两证”或“一证”的适龄儿童。

(二)班额要求: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突破《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浙教学前〔201462号)规定的班额标准。

(三)时间要求: “双证”预报名登记时间为419,录取工作于425结束;“一证”借读登记时间为426录取工作于430日前结束。

四、招生程序

1.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应根据幼儿园实际和往年招生中出现的问题,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于410前报基础教育科备案。

2.发布招生公告。各幼儿园应依据相关规定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进行不实宣传,提前在园公告栏或网站向社会公布办学类型、现定等级、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人数、报名时间、报名条件等信息,同时公布招生咨询电话。

3.预报名登记。各幼儿园应妥善组织预报名登记工作,适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须持房产证、户口簿、幼儿预防接种卡等有关证件到幼儿园进行预报名登记。

4.进行招生录取。幼儿园应根据招生办法进行录取,对预报名数超过计划招生数的幼儿园,落实按有关政策予以保障的服务对象外的余额实行抽号录取。

5.公布录取名单。各幼儿园及时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幼儿入园前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入园。

6.办理注册手续。秋季新学期开学时,各幼儿园需仔细核对有关证件,确认无误后给予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注册缴费。

五、其它事项:

1户籍属其它行政村和百乐、同庆两个社区中华路以南部分的新生,由户籍所在地中心幼儿园确定并公布受理预报名登记的地点。报名时间为419

2.父母在市区范围内经商、开办企业或者务工的新居民子女,可携带父母一方的《桐乡市新居民积分卡》和幼儿户籍证明材料到有招生能力的幼儿园进行借读登记,视报名生源多少决定是否接收。报名时间为426

3.中班、大班是否招收插班生由各幼儿园根据本园基本情况而定。

4.各幼儿园必须统一时间招生,招生录取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借读费、赞助费。非本市户籍幼儿一经录取,享受本市户籍幼儿同等收费标准。

5. 幼儿园应依法招收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包括智力有轻度障碍和低视力、低听力等)随班就读,不得歧视或拒收。不适合在普通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动员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切实按有关规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

幼儿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希望各园按上述意见认真做好招生工作,确保201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5桐乡市市区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2015桐乡市市区公益性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32015桐乡市市区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4桐乡市市区公益性幼儿园预报名登记表

5桐乡市市区公益性幼儿园借读登记表

6. 嘉兴市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园审批表

 

 

                                桐乡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5  

 

 

 

 

 

附件1

 

2015桐乡市市区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

实施办法(试行)

 

针对市区人口密度大、变动多、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紧张的实际,特制订桐乡市市区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房产证、户籍证的界定

(一)房产证

1.产权人系新生父母(含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下同)的梧桐街道、振东新区社区内私有住宅用房房产证均属有效房产证(产权证办理日期须在2015419之前)。按份共有的房产证,新生父母的份额必须达到45平方以上。

其中以下两种情况,新生户籍必须与房产所在社区相一致才可作为有效房产证:(a)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的;(b)房产的设计用途为“商业”的(以房产证为准)。

2.新生父母租用房管所公房的,只要能提供两年以上的公房租赁专用发票,可视为有效房产证。

(二)户籍证

指新生本人户籍系梧桐街道、振东新区社区内居民户籍(户籍办理日期须在2015419之前)。

二、新生的界定

(一)“两证”新生

同时符合上述所界定房产证和户籍证条件的新生为“两证”新生。

可参照“两证”新生的情况:

1.在梧桐街道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的子女或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董事会成员的子女。

2.当年来市区工作的正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专家或引进人才子女。

3.当年转业在市区工作的军人子女。

4. 城南村、庆丰村、逾桥村、三新村户籍新生。

(二)“一证”新生

1. 只符合上述所界定房产证和户籍证其中之一的新生。

2. 2015年4月19以后办理房产证、户籍的“两证”新生。

三、预报名(借读)登记办法:

1.具有梧桐街道社区“两证”或“一证”的新生家长携带以下材料到居住地较近的幼儿园进行预报名(借读)登记:

①幼儿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若根据户口簿无法判定幼儿与房产产权人关系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幼儿父母(含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房产证抵押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与房产档案室证明。

③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2.同一幼儿只能到一所幼儿园报名登记,不能在两所幼儿园重复登记,登记时上交儿童预防接种证。“双证”新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多个入园意愿。

3.“双证”预报名登记人数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时,不再受理“一证”借读登记。

4.报名先后及报名编号与新生录取无关。

四、录取办法

公益性幼儿园新生的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双证优先”的原则,分批次进行录取。

1.“双证”新生录取办法

“双证”新生按所填报志愿,先在第一志愿中录取。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出计划招生数的,则全部录取;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招生数的,则采用抽号方式录取(具体见各幼儿园公告);抽号未录取的根据填报的第二志愿或第三志愿录取(第二志愿优先)。如填报的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幼儿园招生人数均已达到计划招生数,服从安排的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到其它尚有招生能力的幼儿园,不服从安排的由家长自行选择其它幼儿园就读。

2.“一证”新生录取办法

“双证”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一证”新生录取。如借读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各幼儿园制定相应录取办法。未被录取的由家长自行选择其它幼儿园就读。

新生报名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绝不允许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虚假证件,均不予录取,并将有关虚假证件送有关部门处理。已经录取的新生其他幼儿园不得录取。市区公益性幼儿园不得擅自提前受理新生登记。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8033704(局监察室),89382368(基础教育科)。

 

 

 

桐乡市教育局

2015325

 

 

 

附件2

 

2015年桐乡市市区公益性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幼儿园名称

小班招

收班数

幼儿园地址

招生电话

实验幼儿园本部

3

梧桐街道南司弄11

88021283

实验幼儿园

城北园区

6

梧桐街道环城北路1599

88923131

庆丰艺术幼儿园

2

梧桐街道庆丰小区

广园路33

88107620

茅盾实验幼儿园

2

梧桐街道新民北路

228

88849378

梧桐第二幼儿园

2

梧桐街道茅盾西路

78

88021540

梧桐街道

中心幼儿园

3

梧桐街道大发社区内

88061584

梧桐街道中心

幼儿园城南分园

2

梧桐街道石门路

6710

88100891

梧桐街道中心

桐庆幼儿园

2

梧桐街道庆丰南路(中华路南侧)桐庆小区内

88100891

振东新区

中心幼儿园

4

振东新区振华路353

88927968

振东新区中心幼儿园南港分园

1

振东新区南港小区内

88927968

振东新区中心凤凰湖幼儿园(灵悟分园)

3

振东新区茅盾东路与卜院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88927968

丰子恺艺术

幼儿园

2   

梧桐街道北港花园

小区内

88062330

梧桐第三幼儿园

2

梧桐街道丁字街

菊花广场后

88022256

代代康米奇幼儿园

2

文华路康居苑内

88050900

注:是否扩班视预报名情况而定

附件3

 

2015年桐乡市市区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幼儿园名称

小班招收班数

幼儿园地址

招生电话

国艺幼儿园

3

为民路444

88113930

庆安乐儿堡幼儿园

2

中华路中段江南春城小区

88303733

代代康幼儿园

2

振东新区东方路606

88198818

代代康·米奇幼儿园绿都分园

2

校场西路绿都锦苑内

88191868

诺亚舟巴黎都市幼儿园

1

梧桐街道巴黎都市小区

18267309996

碧水雅苑世纪

花幼儿园

2

庆丰北路651号碧水雅苑小区

88050222

亲亲袋鼠幼儿园

2

庆丰北路世纪花苑内

88071515

文华民办幼儿园

4

文华路373

88191908

利民幼儿园

4

环城北路与弘学路交叉口北

88035598

春晖幼儿园

2

校场西路78822

15888338916

悦禾幼儿园

3

振兴西路442

88050633

注:民办幼儿园的招生时间由各园自定

 

附件4

 

桐乡市市区公益性幼儿园预报名登记表

 

报名编号(由工作人员填写)          

幼儿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幼儿户口所在地

 

备注:目前所属居委会以及所属小区。如:学前居委会环北新村

幼儿户口性质

 

父亲姓名

父亲户籍地

工作单位

电话、手机

 

 

 

 

母亲姓名

母亲户籍地

工作单位

电话、手机

 

 

 

 

家庭住址及房产情况

家庭住址

 

具体到幢、梯、室。例如:学前居委会环北新村×幢×单元×室

房产情况

房产证号码

房主姓名

与幼儿关系

     

 

 

 

 

备注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第三志愿:                      是否服从安排:

 

审核验证人签名:                         监护人签名:                                 

 

 2015     

附件5

 

桐乡市市区公益性幼儿园借读登记表

 

报名编号(由工作人员填写)      

幼儿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拟借读幼儿园

 

     

幼儿户口所在地

 

具体到 省、县(市)、乡(镇)

例如:浙江省、桐乡市、石门镇

父亲姓名

父亲户籍地

工作单位

电话、手机

 

 

 

 

母亲姓名

母亲户籍地

工作单位

电话、手机

 

 

 

 

有 房 产 借 读 情 况

房产地址

 

具体到、幢、梯室。例如:学前居委会环北新村×幢×单元×室

本人或父母房产情况

房产证号码

房主姓名

与幼儿关系

其它

 

 

 

 

                       无 房 产 借 读 情 况

现居住地家庭住址

 

具体到、幢、梯室。例如:学前居委会环北新村×幢、×单元、×室

父母情况

新居民积分卡持有人

与幼儿

关系

新居民积分卡号

普通人员居住证号码

养老保险交纳年限

 

 

 

 

 

1.备注:可根据借读幼儿具体情况分别填写带﹡号的栏目。

2.特别提醒:是否安排借读,视幼儿园招生能力予以确定。

 

审核验证人签名:                                  监护人签名:                                

2015     

附件6

 

嘉兴市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园审批表

 

子女

基本

情况

 

 

性 别

 

 

 

出生年月

 

 

所在地

       区(县)       街道(镇)        社区(村)    

拟入园(校)

    

 

家庭地址

 

申请人基本情况

 

 

性别

 

联系方式

 

政策性照顾类别

(打“√”)

援疆援藏干部          

台胞                  

侨胞                  

高层次引进人才        

特殊领军人才          

其他法定监护

人情况

 

 

性别

 

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

申请

理由

 

        

         签名:

                     

有关部门意见

 

(盖  章)

   

市或区(县)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  章)

    

备注:“有关部门”指市或区(县)台办、侨办、组织部门、人才办、人社局专项办。此表一式三份,审核后,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幼儿园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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