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结果运用
(一)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所属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体育十科总成绩达到636分,考查科目结果为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等以上者即可毕业。按照学籍管理制度,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发给九年制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对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一次补考,补考成绩达到上述毕业要求的,发给九年制义务教育毕业证书;补考成绩仍达不到上述毕业要求的,发给九年制义务教育结业证书。
(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是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高中学校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学生的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考查结果、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招录学生。录取时只能以考生的各科总分(即满分1060分)划线,不得只计算部分科目成绩或对部分科目成绩折算处理;录取为普高的学生考查必须为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B等;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举行旨在招生的任何测试与笔试,坚决杜绝“两次中考”现象的发生。
2013岳阳市中考考试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