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玉林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信息技术科技能考试方案
为使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信息技术科技能考试工作公正、规范、有序的开展,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信息技术学科技能考试是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市教育局成立玉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信息技术科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信息技术科技能考试工作。
组 长:梁伟雄 玉林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覃光婵 玉林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张洪振 玉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 军 玉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创军 玉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力 玉林市招生考试院院长
成 员:李 杰 玉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
梁兴波 玉林市教育局秘书科负责人
蔡德升 玉林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科长
区善钦 玉林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黄恒彩 玉林市招生考试院副院长
谢仕坤 玉林市招生考试院副院长
赖昭仁 玉林市电教站副站长
李昌华 玉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陈业瑜 玉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信息技术科技能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电教站,办公室电话:2825483。
主 任:陆 军(兼)
副主任:李 杰(兼)
赖昭仁(兼)
成 员:梁 轲 玉林市电教站副站长
李剑勇 玉林市电教站教培部主任
肖世泽 玉林市电教站资源部主任
姚明唐 玉林市电教站网络中心主任
张嗣华 玉林市电教站干部
3.各县(市、区)教育局(事务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考生信息采集、考前准备及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4.市直学校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信息技术科技能考试工作由市考务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
二、考试对象
初中八年级学生。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至5月21日。每场考试时间为30分钟,每天的考生考试场次安排由各考点学校根据班级情况自行组织。
四、考试形式
考生在考点网络计算机室内独立上机考试,由考试系统随机组卷,智能评卷。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结果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考试结果不计入中考总分,只作为次年高中录取的参考,等次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到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试题库由市考务办公室统一建立,于5月12日通过玉林教育城域专网线路加密传输到各考点服务器端;各考点于5月21日前完成考试并通过考点软件上传考试成绩。
五、考试内容和考试范围
本考试属操作技能考试,主要考察学生信息素养,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教育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和我市初中使用的《信息技术》教材为主要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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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模块 |
考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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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的基础知识 (Windows基本操作) |
计算机的配置和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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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设备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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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s操作系统的基础知识及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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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件夹的相关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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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安装、解压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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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毒及病毒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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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应用 |
认识浏览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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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关键字词、搜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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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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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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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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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处理 (Word2003) |
Word文档相关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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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符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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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落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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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设置(包括自选图形及艺术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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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框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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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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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表格 (Excel2003) |
工作薄(文件)相关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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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相关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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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格格式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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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格、行、列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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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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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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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 |
试卷由10道单项选择题、5道是非判断题、3道操作题组成。卷面总分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每道题3分,是非判断题每道题2分,操作题每道题20分。
今年的操作题由考试软件从“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文字处理”这两个模块的题目中随机抽取三个题目供学生作答。
六、考点设置和要求
1.具备学生终端机达到30台的网络教室并经县级考务办验收合格的学校可设置为考点学校。为方便考生,各学校考生原则上在本校参加考试。对于未达到设置考点要求学校的考生,由县级考务办公室统一协调,就近安排考试地点,设立考点的学校必须服从县级考务办公室的协调安排。
2.每个考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主考、考务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本考点考务工作。每个考场设监考人员两名,负责考场纪律,设技术人员一名,负责机房内的技术保障工作。以上所有考务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职责和纪律,掌握考试程序和要求,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考点学校根据网络计算机教室情况,合理安排考场。每个计算机教室为一个考场,计算机教室软、硬件及网络配置要符合信息技术考试环境要求(见附件1)。
4.考试前一天要彻底清理候考室和检查考场,确保考场设备正常工作,做好系统查、杀毒工作,安装考试系统并封闭考场。
5.考试分批次进行,每批次考生人数可根据考场可使用的计算机数量确定,要保证有10%以上的备用机。
6.考点学校要积极与所在地电业部门沟通,保证机房设备及空调供电。各考点应结合实际制订考场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设备故障、系统故障、电源故障、自然灾害等情况进行紧急合理处理,以保证考试秩序正常。农村学校要制订断电应急预案,根据断电原因、故障排除时间制定考试方案。
七、考务规程和考务纪律
考务规程见附件2。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信息技术科技能考试考务工作要在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公平、公正、有秩序地开展每一项考务工作。
市、县(市、区)考务办公室均要设立各自的考务组织、技术服务、考风考纪等咨询受理举报电话,并在各考点进行公布。
对执行本方案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不认真实施考查工作,敷衍失职行为的教师和学校,由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考试收费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418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信息技术科技能考试报名考试费。
附件1:
玉林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信息技术学科技能考试考点考试环境要求
一、考点学校至少要有一个1台服务器、1台教师机、30台学生机的网络计算机室,如有条件,学生计算机台数最好与学校班级的学生数相同;有至少1台服务器或教师机、5台计算机作为备用。
二、网络计算机室必须连接玉林教育城域网,用以接收题库和上传成绩,并让市考务中心能够在考试期间实时监测各考点的考试情况。
三、网络计算机教室配置要求如下:
(一)网络计算机教室硬件配置
1.服务器
P4 以上主机,40GB 以上硬盘空间,1G 以上内存,2块100M以上网卡,1024×768 彩显。
若机房为无盘系统,服务器要求如下:
双核以上主机,8G以上内存,160G以上双硬盘或双SSD(固态硬盘)组成的阵列,2块1000M网卡,1024×768 以上彩显,操作系统为Windows Server 2003。
2.学生机
CUP 1.7 GHz 以上主机,20GB以上硬盘空间,512MB 以上内存,10M 以上网卡,800×600及以上分辨率彩显,推荐分辨率1024×768。
系统硬盘至少包含C、D两个盘符的分区,并且保证D盘可以读写不被还原卡或其他保护方式还原(若为无盘系统的需为学生机设置一个可读写的D盘)。
(二)网络计算机教室软件配置
1.服务器
Windows 2000/2003/XP操作系统(不含其它),Microsoft Office 2003软件。
关闭考点服务器防火墙(包括Windows防火墙和其它商业防火墙)。
2.学生机
Windows XP sp3 或2000 Professnal sp4操作系统。
Microsoft Office 2003完全版安装至少Word、Excel、Powerpoint等软件,IE 6.0浏览器和其他考题涉及的应用软件。
关闭学生机防火墙和邮件杀毒和过滤软件。
(三)网络及设置要求
机房网络需采用100M以上网络布线,100M以上网络交换机。
服务器端采用双网卡方式联网,一块网卡连接玉林教育网,一块网卡和学生机连接组成局域网。
学生机每台计算机设置唯一的IP地址,并与服务器处于同一个局域网段内。
附件2
玉林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信息技术科
技能考试考务规程
一、考务工作
1.组织培训
考试前由市考务办公室统一组织市直相关学校、各县(市、区)考务工作骨干人员培训。各县(市、区)组织所辖考点学校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含考生报名、考务组织、考点设置、考试系统安装与调试、成绩报送、技术支持、加密锁管理等。
2.考点验收
县级考务办公室要对各有关学校计算机网络教室配置情况进行验收,确认达到考点配置要求的学校,认真填写《玉林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信息技术科技能考试考点统计表》(附件1),统一上报市考务办审批备案。考点学校要严格按照考点考试环境要求对计算机网络教室进行设置和调试,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模拟考试
正式考试前各考点必须组织学生进行模拟考试和演练,其主要目的是让监考人员熟悉全部考试流程,技术人员全面检测考试系统工作情况,要重点关注试卷发放、学生考试、试卷提交、成绩采集等是否正常,要进行系统异常应急预案演练。
4.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办法与中考地理生物会考报名同步进行,统一编号,各相关市直学校、县(市、区)考务办公室要使用考试系统完成考生信息核准、准考证打印、考场编排等工作,要将考务方案、考场编排、考生信息表等资料上报市考务办公室。
5.组织召开考务会
考试前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信息技术科技能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信息技术科技能考试考务会,部署全市考务工作。各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也要组织召开全县(市、区)考务工作会议,传达全市会议精神,部署本地考务工作。
6.组织巡考
组织巡考是规范考试管理,监督、检查考试各环节落实情况的主要手段之一。市考务办公室将向市直考点及各县(市、区)派出巡视员进行现场监督。各县(市、区)要向每一个考点派出巡视员进行现场监督。各考点巡视员必须认真填写《考试巡考记录表》(附件2)。
二、考试实施
本次考试通过技术手段,使用玉林教育城域专网对所有考点进行考试过程全程监控,各考点要严肃考场纪律,严格组织实施。
1.在考试期间考场内除了考点服务器需要实时连接玉林教育城域专网外,所有设备要与外网物理隔离,严禁使用任何移动存储介质。
2.考前30分钟,参加考试的学生由班主任带入候考室。由工作人员清点考生人数、核对准考证。
3.考前1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由监考人员安排机位,再次检查每位考生的准考证信息。
4.每场次正式开考5分钟后,因故迟到考生禁止入场,但经巡考、主考同意后可在下场次或末场次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违规违纪情况,监考人员应根据考生违纪情况与副主考、主考及巡考商议后将违规事实和处理意见记录在《考点及考场情况记录表》(附件3)上。
5.考生考试系统出现一般故障时,要在监考人员监督下由技术人员给予技术帮助,排除故障继续考试。如果考生考试系统出现重大故障无法继续考试的,启动应急预案,经县(市、区)考务办公室同意,调整本考点考试安排,巡考、主考、副主考写出书面情况说明,上报市考务办公室备案。
6.考生在开考2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每场考试结束后,技术人员要即时将当天的考生考试数据上传至市考务中心平台,并导出一份做备份。
7.整个考点考试结束后,考点主考负责将所有考生考试数据按要求通过教育网上传至市考务中心平台,并刻录备份光盘1份。由考点技术人员将题库在主考及巡考的共同监督下从考试机中彻底删除。
8.各考点主考负责将《考点及考场情况记录表》以及备份光盘等考试材料密封上报县级考务办公室。市直学校直接上报市考务办公室。
9.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相关数据材料安全保密工作,要结合信息技术操作性考试的特点,建立健全加密锁管理的有效办法。配置加密锁是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一项技术措施,市考务办将加密锁发放到所有初中,方便各初中平时教学。考试前各县(市、区)考务办要收回不是考点的学校的加密锁,考试结束后再由这些学校领回。各学校要妥善保管加密锁,遗失或损坏加密锁的费用自付,不得外借。
三、补考
1.当考生因其它原因不能在统一的考试时间内进行考试,可由所在学校向县级考务办公室提出申请延期考试,补考时间和地点由县级考务办公室审批确定,并报市考务办公室确认开考。
2.考点由于其他原因未连接玉林教育城域专网,致使市考务中心无法在考试期间监测考试过程的,视为未按保密原则完成考试,需要进行补考。补考流程及要求如下:由市级考务中心统一下发补考题库,县级考务中心需安排非本校的监考人员监督考点学校完成本次考试,考点学校使用2013年的考点软件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不得超过三天,考试完成后将成绩上交到市级考务中心。
附件:
2.1.玉林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信息技术科技能考试考点统计表
2.2.考试巡考记录表
2.3.考点及考场情况记录表
附件2.1:
玉林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信息技术科
技能考试考点统计表
县(市、区)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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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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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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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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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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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名称 |
技术负责人 |
电话 |
电子邮箱 |
考场数 |
加密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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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学校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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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名称 |
考务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技术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考场数 |
加密锁数 |
是否是外校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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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考试巡考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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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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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场 组 织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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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场 纪 律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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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 人员 履行 职责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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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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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人员签名: |
附件2.3:
考点及考场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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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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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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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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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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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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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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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考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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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及考 场 情 况 、 重 考 情 况 记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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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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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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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考试结束后题库确实已从考试机中删除,并保证不做恢复。
技术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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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玉林市2014年中考特长生的管理规定
为规范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管理工作,保证特长生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特长生的界定
本规定的特长生是指初中应届毕业生在体育、音乐、美术等个性发展有特殊资质和潜能的学生。凡报名参加特长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市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特长生术科统一考试,由中招办根据考生的中考成绩、术科成绩等进行录取。
二、报名与考点设置
(一)报名时间:5月8日-15日
(二)报名地点: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报名,汇总报所在地招生办。
(三)报名办法:由考生自主报名,由本校两名资深教师负责考查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所在地招生办。
(四)考点设置
由市招生考试院根据报考人数设置考点,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设一个考点
(五)考试时间
6月29日——7月4日
三、考试的项目和赋分
1.体育类特长考试项目为100米、800米、原地后抛实心球、立定跳远四个项目。每项25分,总分为100分,
2.音乐类特长考试项目为:声乐、器乐、舞蹈及播音与主持四个项目,考生可选考其中之一。
(1)声乐
①技能考核赋分90分。
独唱(民族唱法、美声唱法或通俗唱法均可),由考生自备完整歌曲作品2首,考评组抽考1首,考生可清唱或自备伴奏(钢琴或CD光碟)。
②素质考核赋分10分。
声乐考生根据考评组统一要求考核视唱练耳:考核简谱或五线谱的旋律模唱或节奏仿打。考题长度为4-8小节,单人当场考核。
声乐技能考核和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
(2)器乐
①技能考核赋分90分。
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西洋管弦乐、民族管弦乐;打击乐器;自备完整器乐作品1首,考核时间3分钟。不用伴奏带。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带。
②素质考核赋分10分。
器乐考生根据考评组统一要求考核视唱练耳:考核简谱或五线谱的旋律模唱或节奏仿打。考题长度为4-8小节,单人当场考核。
器乐技能考核和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
(3)舞蹈
①技能考核赋分90分。
考生选考芭蕾舞、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踢踏舞其中之一,考核时间3分钟。考生自备舞蹈相关道具和CD光碟。
②素质考核赋分10分。
舞蹈考生根据考评组统一要求考核视唱练耳:考核简谱或五线谱的旋律模唱或节奏仿打。考题长度为4-8小节,单人当场考核。
舞蹈技能考核和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
(4)播音与主持
①技能考核赋分90分。
自备稿件朗读(2分钟)。
②素质考核赋分10分。
命题即兴主持(1分钟)。
播音与主持技能考核和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
3.美术类特长考试项目分素描静物写生和色彩静物写生。其中素描静物写生时间2小时,赋分100分;色彩静物写生时间2小时。赋分100。总分为200分。
四、考试方法
由各考点根据考试的项目和赋分制定考试具体方法,并提前向考生公布。
五、录取
各考点把特长生的术科考试成绩于7月8日前报市中招办,特长生录取提前在7月12日前录取结束。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市中招办根据考生中考成绩、术科成绩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收特长生人数不超过本高中学校当年招生计划人数的5%。
六、入学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与学校签订特长生培养协议。
七、其它
根据高中学校自身办学特点开设特色班,由高中学校制定特色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并在市中招办的统筹下完成招生工作。
附件8:
玉林市中考贫困生报名费减免实
施办法(暂行)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玉林市的惠民政策,保证我市初中毕业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考,推进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特制定本办法。
一、减免对象
第一条 减免贫困生的对象为全市普通初中(含公、民办)在校初三毕业班贫困家庭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且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减免:
1. 父母双亡以及父母一方已故并造成经济困难的;
2. 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库区移民家庭子女、扶贫异地安置人员家庭子女;
3. 城乡低保户家庭子女(持有低保证)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4. 父母或本人残疾的学生;
5.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
6. 其他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
二、减免方式与人数
第二条 减免贫困生的方式:符合以上减免条件的考生,减免考生的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两学科报考费共10元;以各县(市、区)为单位,每县(市、区)减免的人数不得超过所报考人数的10%。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减免中考贫困生报名费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减免小组”),负责建立报考贫困生档案库;对所辖学校减免中考贫困生报名费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实施情况等。
第四条 学校在校长领导下,落实人员负责减免中考贫困生报名费,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德育处主任、后勤处主任、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7—9人的评审小组,负责对贫困生的材料进行初审,研究拟定受减免学生名单。
四、申请及审核程序
第五条 申请减免中考报名费的贫困学生在中考报名前,由学生或学生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玉林市减免中考贫困生报名费申请表》(见附表),并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烈属证、优抚证、低保证、库区移民证、残疾证、病历证明、受灾情况、村委或街道办事处证明等)。
第六条 学校评审小组在中考报名前两周内对申请减免的贫困生有关材料及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核后,提出贫困生候选对象名单,并在校内醒目位置的校务公开栏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应有县、(市、区)教育局监督电话,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于中考报名前一周将名单上报县(市、区)减免小组确定。如有异议则学校必须进行重新核实,重新公示(并附重新调查的情况说明)。
第七条 减免贫困生对象确定后,由学校将有学生本人和班主任签字的减免申请表登记造册,学校、县(市、区)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各一份备案,保存备查。
五、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 享受减免学生名单、减免依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
第九条 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减免对象为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弄虚作假,骗取中考报名费的学校或个人,则严肃处理,并全市通报批评。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条 各县(市、区)减免小组要对辖区学校减免贫困生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减免工作开展好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依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