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正式生计划(指令性计划)和择校生计划(指导性计划)组成,其中:择校生计划占正式生计划的10%。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1. 市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1)正式生计划
正式生计划分为三部分,即:
第一部分:全市范围内择优计划,占正式生总计划的57%,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第二部分:定向性计划,占正式生总计划的40%(其中:山区县实行总计划的43%,坝区县实行总计划的38%),由市教育局定向到县区,县区再定向到学校。定向到学校计划若完不成的,调回到该县区进行择优录取,仍完不成再调回全市择优录取;
第三部分:特长生计划
特长生计划占正式生总计划的3%。根据专业成绩、文化分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未用完的特长生计划,转为正式生全市择优计划,再次择优录取。
(2)择校生计划
择校生计划分为两部分,即:
第一部分:择校生计划的40%由市教育局按考生分数和志愿全市择优录取;
第二部分:择校生计划的60%由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2. 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计划的分配方案由各县区教育局自定。
(二)五年制高职、中职招生计划
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下达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