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镇江市中考体育考试方案
一、考试对象
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考体育考试。
二、考试分值
体育考试总分35分,由体育平时成绩和现场测试两部分组成。体育平时成绩6分,初一、初二各3分,其中,《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2分、运动爱好评价1分;现场测试29分。体育考试成绩计入中考升学总分。
三、现场测试项目
现场测试考生每人须测试四项。考生在以下四类项目中各选取1项进行测试:
类 别 |
分值 |
可 选 项 目 |
第一类 |
6分 |
单杠、双杠、支撑跳跃、技巧、武术 |
第二类 |
6分 |
篮球运球、排球传垫球、足球运球、
乒乓球推攻球 |
第三类 |
7分 |
掷实心球、立定跳远、男生引体向上、
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
第四类 |
10分 |
女生800米跑、男生1000米跑、2分钟跳绳、
50米游泳 |
回往考生体育考试不计体育平时成绩,现场测试增加1个项目,第四类中不含游泳。增加项目可在第一或第二类项目中自选一项。
四、考试规则、评分标准
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附后。
五、免试及缓试
因病、残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持有当地主要医院证明,可以申请免试。申请免试考生须填写《中考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考生及家长签名并经学校审核、盖章,报教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免试。批准免试的考生现场测试成绩计18分,加体育平时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总分。批准免试的回读生成绩以21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免试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市区考生免试申报工作4月5日结束。
市区因伤、病临时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持有当地主要医院证明,可以申请缓试,补测时间安排在中考文化考试结束的第二日上午进行。手续不全者以弃考处理,现场考试不得分。
六、考试时间
市区(包括京口、润州、镇江新区、市属初中)体育考试由我局统一组织,于4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回往考生体育考试安排在中考文化考试结束的第二日上午进行。丹阳、句容、扬中、丹徒中考体育考试时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报我局体卫艺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