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新闻网2月19日讯(记者若叶 通讯员周丹)春季开学在即,今天,记者从获悉,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已联合下发《关于2013年春季株洲市中小学收费事项的通知》,株洲市2013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正式出台。
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项目为应缴项目(只限株洲城区学校收取)和自愿项目,城区学校应缴项目为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一年级为63.49 元,二年级为57.26 元,三年级为117.36 元,四年级为115.32 元,五年级为139.33 元,六年级为136.55 元,七年级为217.71 元,八年级为231.93 元,九年级为157.81元。
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原城区和市级示范性高中、农村高中归并到其他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为每生每期800元。
开学时,为让家长明明白白为孩子缴费,四部门联合制作的“2013年春季株洲市义务教育学生缴费明白卡”、“2013年春季株洲市普通高中学生缴费明白卡”将发到每位家长手中,各学校也会在收费公示栏公示相关收费内容。家长有权拒绝缴纳规定以外的费用,并可随时与市物价局:12358,市教育局:22663748、22827710联系。
2013年春季株洲市义务教育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2013年春季株洲市普通高中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2013年春季株洲市职业高中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