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及高中录取
(一)志愿填报
有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选报普通高中志愿和中职类学校志愿。
具有临淄区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5年4月25日)而未在临淄区初中学校就读需回临淄区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简称“随考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户口本、学籍证明、综合素质评价单等)直接到区教育局接受资格审查,区教育局根据户籍划片指定学业考试报名学校,报名学校给予办理学业考试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一年的(截止到2015年4月25日),需在我区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可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就读学校初审汇总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办理学业考试报名手续。其中,具有我区初中阶段连续4年学习经历的,与我区考生同等对待;在我区初中学校不满4年学习经历的,不占用指标生和推荐生计划。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初中毕业时,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4-5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5日。两次志愿填报均设置三个志愿,由考生本人自行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zkzs.zbedu.net/),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报考条件和志愿填报告知书要求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