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考试安排。
初中三年级学生第二学期结束,全部参加历史、生物、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的考试、考查;初中四年级学生第二学期结束,全部参加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理化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考试、考查或测试。市外转入考生、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复学学生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考查和测试,其已考科目成绩,需根据原始成绩按照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重新划定等级。
1.考试科目。各考试科目考试采取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实行网上阅卷的方式组织进行。语文、数学、英语的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的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信息技术的考试时长为45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18日 8:30-10:30 语文 14:30-15:30 物理
16:30-17:30 化学
6月19日 8:30-10:30 数学 14:30-16:30 外语
6月20日 8:30-9:30 思想品德
10:30-11:30 地理 14:30-15:30 生物
16:30-17:30 历史
6月21-22日 信息技术(上机考试)
2.测试科目。体育与健康测试内容、标准和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并结合体育与健康教学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意见,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3.考查科目。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内容、标准和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根据有关标准制定统一的实施意见,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地方课程的考查渗透到相关学科考试内容中进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学校课程等科目的考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查办法,并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