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贡市教育局获悉,2014年自贡初中毕业生升学加分相关规定明确,加分对象均为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加分类别及分值
初中最后两个学年评为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加5分;初中阶段获科技创新大赛市级一等奖及其以上的加5分。
体育艺术类加分:最后两个学年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项目个人(集体)前一、二名的加5分,前三、四名的加4分,前五、六名的加3分;获市级体育比赛项目个人(集体)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加5分、4分、3分。获省级艺术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分、4分、3分;市级一、二等奖的分别加4分、3分。
“三侨生”、民族生、烈士子女以及符合加分规定的军人子女加5分。
以上各类加分项目同类间不累计加分,不同类间可累计加分,但总加分不超过10分。
加分程序及时间
享受科技创新大赛加分的学生,由市科协提供依据,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确认;享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体育艺术类加分的学生,由市教育局政教体卫科审核确认;普通中专的加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三侨生”、民族生、烈士子女以及符合加分规定的军人子女,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报基教科审核确认。
各类加分名单按程序审核确定后,于5月31日前报送自贡市招办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