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2013年金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平时成绩审核办法
一、审核和考查由市教育局教育科负责实施。
二、审核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下设若干个审核考查小组,成员由教育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体育骨干教师、校医组成。
三、审核考查小组到学校审核采用当场抽签的办法确定抽查班级。
四、学校应准备好以下材料供审核检查小组审核(材料必须是初三年级全体学生的):
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⑵三学年的体育课成绩册和体育理论考试试卷
⑶平时成绩考查登记表和“张榜公布”表
⑷初三年级学籍卡
⑸体育中考的考试证
⑹伤、病、肥胖等的有效证明材料
五、抽查内容及人数
①原地双手向前掷实心球;②体质健康标准随机抽1—2项;③检查学生学年体育学习成绩;④抽测人数;初三毕业生200人以下抽样二个教学班,201人以上抽样三个教学班。
六、测试办法:
⑴关于抽查原地双手向前掷实心球的规定(与上相同);
⑵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抽测,依据学生体质测试项目(耐久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来确定,评价及格与否。
⑶被抽查班的学生(以学籍卡为依据)全部参加测验,测验成绩达到上报成绩的人数在95%以上,该班(校)即视为通过审核,与上报成绩不等的考生成绩按抽查测验的成绩给分。
⑷如某学校(班级)在审核时未通过,该校须在一周内(从审核当天算起)向教育局教育科申请进行第二次审核,第二次审核的班级在除第一次抽查审核班级外的其他班级中抽签决定,如第二次审核仍未通过,则由审核领导小组对除前测试班以外的全体初三学生进行审核,并按审核测验的成绩对全体学生进行评分,对全体学生审核的经费开支由学校负担。
⑸被抽查到的班级原则上全班学生应参加原地双手向前掷实心球测试,因故免试的考生须提供有效证明手续,因伤、病暂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应提供本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须经审核小组的医务人员确认,以上人员需在一周内由审核小组进行补测,补测时重新审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