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考试
体育学科50分,考试时间安排在2013年5月份内进行。考试由体卫艺科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结束后,按照市教育局招生办统一提供的考生基本信息式样,将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并向招生办招生考试科提供加盖印章的成绩纸质文档和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
考试成绩由招生办按照水平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划分标准遵循《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定,依次为:优秀等级,记为A,体育考试成绩43分及以上;良好等级,记为B,37—43分(不含);及格等级,记为C,30—37分(不含);30分(不含)以下不及格,记为D,原则上不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