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教〔2013〕15号
广 元 市 教 育局关于印发《广元市2013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市直属学校:
现将《广元市2013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6日
广元市2013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川教〔2007〕67号)、《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意见(试行)》(川教〔2007〕68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9〕249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初中毕业生(九年级)学业考试
(一)文化科目学业考试
1.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共七科,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2.科目分值、时间
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英语不考听力),考试时间各120分钟;物理90分,化学60分,合堂、分卷、分时进行,考试时间共120分钟,其中物理70分钟、化学50分钟;思品、历史各60分,合堂、分卷、分时进行,考试时间共120分钟,其中思品、历史各60分钟。
3.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水平要求、试题样式要根据国家课程标准、考试性质、学科考试特点,兼顾知识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同高中教育的有效衔接,由市教科所研究制定,在2013年3月份以考试说明的形式公布。
4.考试时间及考务组织
考试安排在2013年6月13—15日进行。考试科目顺序确定、考试工作的统筹协调与安排由市教育局招生办牵头负责,考生报名、具体考务、评卷、登分等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
5.成绩呈现形式
考生成绩采用原始分和等级同时呈现的形式对考生公布。
每个学科按考试原始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学业水平等级,依次为:优秀等级,记为A,占25%;良好等级,记为B,占30%;及格等级,记为C,约40%;学业成绩不及格的记为D,原则上不超过5%。
(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
理科实验操作包括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各10分,共20分,考试时间安排在2013年5月份内进行。考试由市技装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结束后,按照市教育局招生办统一提供的考生基本信息式样,将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并向招生办招生考试科提供加盖印章的成绩纸质文档和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
考试成绩由招生办按照学业水平以等级形式呈现,依次为:优秀等级,记为A,理科实验操作总分达到16分及以上;良好等级,记为B,总分14—16分(不含);及格等级,记为C,总分12—14分(不含);总分12分(不含)以下的不及格,记为D,原则上不超过5%。
(三)体育考试
体育学科50分,考试时间安排在2013年5月份内进行。考试由体卫艺科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结束后,按照市教育局招生办统一提供的考生基本信息式样,将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并向招生办招生考试科提供加盖印章的成绩纸质文档和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
考试成绩由招生办按照水平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划分标准遵循《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定,依次为:优秀等级,记为A,体育考试成绩43分及以上;良好等级,记为B,37—43分(不含);及格等级,记为C,30—37分(不含);30分(不含)以下不及格,记为D,原则上不超过5%。
二、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
地理、生物两科在教学内容结束的当年即八年级期末进行学业考试,各100分,考试时间各60分钟。采用合堂、分卷、分时的方式,在6月16日上午进行。
考试说明同九年级学业考试说明一并公布,成绩呈现形式和等级划分采用九年级文化科目学业考试的相关办法。
市教育局负责命题、制卷、考务指导工作,县区教育(教科)局负责考务组织、评卷、登分工作。
评卷工作结束后,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将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并向招生办招生考试科提供加盖印章的成绩纸质文档和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考试成绩由市教育局招生办统一封存,纳入本届学生毕业时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成绩体系。
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基教科按照本年度各类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办和教育考试中心具体承办。
(一)录取依据
1.学业考试成绩与等级
九年级文化科目考试采用原始分数,总分630分。
九年级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成绩采用等级,具体等级要求由高中学校确定,但至少必须达到及格即C等级以上。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