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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全国自考证据法学试题
来源:fjzsksw.com 2009-11-6 10:37:03 【字体:小 大】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30分)
36.(本题8分)简述证据法学的研究和学习方法。
37.(本题8分)简述证据保全的概念和条件。
38.(本题7分)简述视听资料与物证的不同。
39.(本题7分)如何看待测谎仪的测试结果?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5分)
40.试论述自由心证的保障和制约措施。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l小题,l5分)
41.甲诉乙返还20万元借款,法院向乙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法院在举证通知书中,阐明了本案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与具体要求、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同时还指定举证期限为30日并明确说明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乙在答辨书中提出抗辩请求: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返还20万元借款的诉讼请求,理由是自己已经还了钱,但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没有找到甲写的收条,故未向法院提交该证据及其他证据。在本案一审法庭辩论期间,乙在家中整理藏书时突然发现甲写的收条,遂提交法院。甲以举证期限届满为由,请求法院不采纳该证据。
试问:(1)乙为什么对“已经还了钱”的待证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2)乙可否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
(3)法院应否同意甲不采纳收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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