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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学院2016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新疆教育厅 2016-5-10 16:58:46

昌吉学院2016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美丽的昌吉市,有着50多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成立于1959年的昌吉师范学校,1985年升格为昌吉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03亩,新规划的南校区以现代大学理念进行规划设计,按照现代化、信息化、生态化、网络化和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的要求,建设自治区一流的高校校园。
学院现设有中文系、中语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系、物理系、化学与应用化学系、计算机工程系、体育系、音乐系、美术系、初等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共14个教学系(院)。拥有36个本科专业,32个专科专业。专业覆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经济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近年来不断增加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社会急需的能源工程及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自动化等理工科专业。在工科学科中突出实践教学,加强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学院积极发挥师范教育的传统优势,做强做优教师教育专业,服务地方基础教育。
承优良传统,载多年积淀,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学院将秉承“惟德惟才,笃学笃行”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中心,进一步发挥自身办学优势和重点学科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教学科研同步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二、 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培养院系 生源类别 备注
化学工程与工艺 35人 化学与应用化学系 汉语言 
学前教育 30人 初等教育学院 汉语言25人,民考汉5人 

三、培养方式及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化学工程与工艺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化学工程学与化学工艺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工程实践、计算机应用、工程设计的基本技能,能在化工、炼油、冶金、能源、轻工、医药、环保和军工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生产技术管理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物理化学、化工原理、化工热力学、化学反应工程、化工制图、化工传递过程、化工分离工程等。
专科阶段专业要求:石油化工生产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应用化工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化工工艺、化工机械、环境监测、有机工艺、油田化学、橡胶工艺、化工贸易、农田化学。

专业名称:学前教育
培养目标:培养道德品质高尚、文化基础扎实、专业知识过硬、专业技能精湛、幼教理念先进、身心健康,能够适应社会发展和现代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学前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教育心理学、学前卫生与营养、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学前儿童心理卫生与辅导、学前儿童游戏论、学前教育科研方法、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学、幼儿园课程论、学前教育五大领域教育研究、教育伦理与幼儿园教师礼仪、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儿童歌曲即兴伴奏、幼儿舞蹈与设计、美育基础与幼儿园美工、幼儿文学等。
专科阶段专业要求: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语文教育、初等教育、心理咨询,需具有最基本的音乐、美术等艺术基础。
四、报考条件
1.符合要求的专科专业学生按《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新教高〔2012〕9号)和推荐学校的有关规定推荐报考。
2.计算机水平达到CCT一级及以上,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应达到大学英语三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及以上水平。
五、对推荐院校推荐工作要求
1.由推荐院校将推荐学生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于5月12日前报送至新校区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报送材料清单:专升本学生推荐表,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在教育厅格式后添加高考考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高考录取底册、专业排名表、专科成绩单、获得各类证书复印件。以上纸质材料中学生推荐表和汇总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其他材料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六、考试及录取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学校根据考生平时成绩(占30%)、选拔考试成绩(占70%,笔试和面试各占35%)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5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
专业 科目一 科目二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工原理 专业综合(专业英语、物理化学)
学前教育 教育学与心理学 艺术综合面试(键盘、舞蹈、声乐、简笔画)

录取程序
    1.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按要求报教育厅审核;
    3.教育厅审核公示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费标准
参照昌吉学院本科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八、学籍管理
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昌吉学院教务处报到,通过学籍核查后获得学籍注册资格,在校期间管理与我校其他全日制本科专业学生同等要求。
九、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具有学籍且符合毕业要求的专升本学生,学院将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证书注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两年制本科,达到昌吉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可申请授予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十、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潘存爱 0994-2344059
地址:昌吉市世纪大道南路9号(邮编831100)
网址:http://www.cjc.edu.cn

 


                                        昌吉学院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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