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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6-5-10 17:00:02

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是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昆仑校区、喀什东路16号文光校区和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温泉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3436.57亩(229.10公顷),温泉校区为我校新建校区,规划总建筑面积100万㎡,总投资约25亿元,计划分三期用5—8年完成建设,温泉校区将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建筑与自然的和谐交融,寓诗情于校园,寓画意于景观,新疆一流、中亚地标式建筑群。目前,一期工程已经投入使用。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学生29585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15605人、研究生2559人(其中在职研究生535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10040人;留学生977人;学校现有22个学院,58个本科专业;1993年教育部授权我校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3年授权招收专业硕士研究生,现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计算机技术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硕士及本专科专业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2013年,新增博士学位单位项目建设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验收通过,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族学、教育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招生。学校现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中小学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留学生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双语教育在内的较完整教育体系。
学校现有教职工2087人(含附中370人),其中,专任教师998人,教授139人、副教授329人,博士生导师20人,硕士生导师492人,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7.56%。学校教师中,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千人计划”2人,国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9人,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学校有10个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试验中心,7个自治区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5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9个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同时,学校建有玛纳斯研究中心、新疆社会管理研究院、中亚研究院、黄文弼研究中心等40个研究机构。学校建成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精品课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优秀多媒体课件20项,1名教师入选教育部“2012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自治区教学团队4个、自治区精品课程12门、自治区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自治区级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15项;10本教材入选“自治区高等教育地方特色和民文教材建设计划”。此外,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新疆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新疆双语教学研究中心、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华文教育基地、新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澳门-新疆英语研究中心附设于我校。学校使用汉语、维吾尔语两种语言分别出版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版的《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其中《新疆师范大学学报》(汉文哲社版)入选双核心期刊目录。学校以汉文形式出版了《双语教育研究》杂志。
学校拥有专业基础型、研究型实验室16个,实验室总建筑面积达17216平方米,各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15238.63万元。拥有多媒体教室、语言实验室、电子阅览室共计102间,图书馆面积1.21万平方米,其中昆仑校区1.1万平方米、温泉校区4个专业分馆面积1070平方米,馆藏图书145.6万册,专业期刊1194种,精选电子期刊2万余种,学位论文约75万篇,电子图书17.5万种,已开通多种网上数据库检索,数字资源总量超过15T,各类资源涵盖各学科门类。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积极开展国内外的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与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实现联合培养本科生、研究生,与日本千叶大学等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学校先后在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建立3所孔子学院,各类汉语教学点分布于哈萨克斯坦等11个国家44所大专院校,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孔子学院先后荣获国家汉办授予的“先进孔子学院”称号。我校被国家汉办授予“孔子学院优秀中方承办院校”,并成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院校。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1.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
专业简介:维吾尔语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是新疆维吾尔族的母语。本专业的设置及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可以使其他民族通过系统学习维吾尔语进一步了解维吾尔族历史、文化、传统、习俗等,促进民汉之间的交流和了解。通过系统讲授维吾尔语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通过语言能力的基本训练,使学生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职业素养,初步具备从事本专业与科研的能力。
培养院系:新疆师范大学语言学院成立于2009年7月,其前身中语系是学校最早成立的教学系部之一,已有3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院下设中语系、预科系和成教中心3个部门,开办有“汉语言”和“维吾尔语言”2个本科专业。拥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课程与教学论(汉语)和学科汉语教学教育硕士3个硕士点。其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硕士点是新疆师范大学最早获得批准的六个硕士点之一。1995年,该硕士点开始招收“双语教育与双语教学”方向硕士研究生。除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外,学院还承担少数民族学生预科汉语教学和全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培养任务。学院现有教职工68名,专职教师63名,其中教授、副教授25名,专职教师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者54名(其中博士13名,硕士41名),占全院教职工总数的79.4%。
2006年,维吾尔语言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同年该专业纳入自治区特培计划,开始招收“翻译理论与实践”方向推免研究生;2011年,维吾尔语专业、汉语言专业被自治区纳入“民汉双语翻译人才计划”,同年维吾尔语言专业获批成为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2008年“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中心”获批成为新疆师范大学第一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1年又获批成为自治区重点文科基地。2013年获得“双语教育”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权,同年《双语教育研究》学术期刊正式获准公开发行,2014年成功创刊。
语言学院目前各类在读学生1602名,其中本科生1181名,研究生133名,各类培训学员288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精通维吾尔语言,熟知维吾尔族历史、文化,了解国家语言政策和民族政策,具有较深厚的汉语言文学、文化功底,能运用汉、维两种语言从事民汉语言文字工作、政府公务和教育工作的“民汉兼通”的双语人才,并为培养维汉翻译理论与实践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教育输送优秀的本科生。
培养方式:学生入校后进入本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三年级所开设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学生入校后大专阶段公共课成绩参照新疆师范大学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学生修业年限为2年。
主要核心课程:现代汉语 古代汉语  翻译理论与实践  维吾尔文学作品选读 维吾尔文写作  维吾尔语报刊阅读  维吾尔简史 中国文化概论等。
实践课程:一学年的乡村支教及语言实习、毕业论文写作。
招生计划:25人(汉班学习维吾尔语考生)
2. 学前教育专业
专业简介:新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专业长期致力于为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输送合格师资,是新疆重要的学前教育本科层次人才培养的基地。在国家和自治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尤其是学前双语教育的背景下,亟需扩大学前教育人才培养的数量和提升学前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从而客观上要求加快学前教育专业的质量建设,它属于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中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相关专业的公共文化服务类专业。
本专业以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7〕16号)、《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实施方案》,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本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围绕专业与课程建设,依托校级重点文科基地“新疆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自治区级教学团队“教育学教学团队”等平台,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深化本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为疆内同类高校的学前教育专业的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力争经过5年建设,将本专业建设成西部地区领先、自治区一流的学前教育本科及硕士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
培养院系:新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又名新疆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是在原现代教育技术系和教育系基础上,适应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本着强强联合、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目的,于2001年1月组建成立。教育科学学院现设有教育学系、心理学系、教育信息技术系及实验中心、成人教育办公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培养目标:立足新疆,服务西部地区,面向全国,培养高素质的本科层次的学前教育师资。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培养具有道德品质高尚、文化基础扎实、学前专业知识过硬、专业技能精湛、幼教理念先进、具有创新能力的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含双语幼儿教师)。
培养方式:学生入校后进入本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三年级所开设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学生入校后大专阶段公共课成绩参照新疆师范大学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学生修业年限为2年。
主要核心课程:中外学前教育史、幼儿园课程、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美术教育、儿童文学、幼儿园管理、学前游戏论、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等。
招生计划:15人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专科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专科学习专业为维吾尔语言的考生。民汉双语翻译人才计划班学生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5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非民汉双语翻译人才计划班学生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15%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符合要求的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后面的学生可依次递补。
(3).学生计算机水平达到CCT一级及以上。
(4).专科学习专业为维吾尔语言的考生(汉班学习维吾尔语)。
2.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专科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1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前10%的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后面的学生可依次递补。
(3).计算机水平达到CCT一级及以上,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达到MHK三级甲等以上。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应达到大学英语三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及以上,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英语专业学生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及以上。
(4).专科学习专业为学前教育。
(二)招生对象限于我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四、推荐报名程序
(一)时间安排
5月15日前,各推荐院校根据新教高办〔2013〕5号通知精神和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认真对本校学生进行遴选,公示后按照新疆师范大学规定的方式,推荐。
5月16日前新疆师范大学对推荐到本校的学生进行审核。
推荐材料要求:专升本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推荐表(见附件),原专业及拟升专业必须使用教育部规范专业名称,推荐学生身份证、高考录取底册、学业成绩排名表、专科学业成绩单、获得各类证书复印件加盖推荐学校公章报我校教务处。
报名采取学生自愿和院校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院校应根据上述第三条的相关条件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院校按要求集中向我校推荐。推荐前各推荐院校应以张榜公布和校园网公告的方式在校内公示一周。
(二)我校将对各推荐院校推荐的学生情况进行复核,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报教育厅。
五、考试录取办法
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时间:5月21日,新疆师范大学对推荐到本校的学生进行选拔,在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进行统一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考试科目:维吾尔语。
考试形式:笔试(听力、阅读理解、语法结构、翻译、作文等内容合并为一份试卷)、口试
考试时间:5月21日上午9:30-11:10 笔试 100分钟
          5月21日上午 11:20-结束 口试
(二)学前教育专业考试科目:学前教育学、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考试时间:5月21上午  9:30-11:30      学前教育学
5月21日上午12:00-14:00     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5月27日前,公示后将请示和拟录取名单审核表报教育厅高教处。
考试选拔录取:
学校根据选拔成绩(综合平时成绩和选拔考试成绩)的排名,择优录取。
六、学费标准
学费:
1.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属于民汉双语翻译人才计划,学生两年学习费用全免。
2. 学前教育专业:文科类3100元/年
七、学籍管理
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八、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学业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九、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1.负责部门: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联系方式: 0991–4112140(电话)、4112139(传真),联系人:张老师、孙老师
2.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温泉东路文科5号楼105室(邮编830017)
3.学校网址: http://www.xjnu.edu.cn/

附件:1.2016年自治区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推荐表
          2.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专升本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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