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发[2010]7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二、招聘计划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8名。详见《2011年度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本次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于8月2日起(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通过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Home/HomePage.aspx)、黄山区政府网(http://www.hsq.gov.cn/)、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网(http://rcw.hsq.gov.cn/)以及相关媒体向社会统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计划一经公布,不得变更。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黄山区政府网、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有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三、招聘条件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七)“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