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广州美术学院创建于1953年,原名中南美术专科学校,校址湖北武昌,1958年秋,迁校至广州,正式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本校是国家根据美术教育宏观布局的需要,整合了华南文艺学院、中南文艺学院和广西艺专的美术专业,集中了中南五省最优秀的美术教育人才和中央美术学院的一批新秀,设立在中南地区的一所美术院校。
二、招聘岗位及需求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4人、管理人员1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聘对象
2010届、2011届、2012届毕业生。
招聘岗位
见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2011年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计划表》。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思想端正。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3.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优良的学风和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且本科或者研究生阶段在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学习。
5.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外语水平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或小语种四级及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各类办公软件。
6.硕士毕业生要求在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28岁),博士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岗位任职条件
见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2011年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计划表》。
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提交个人材料两个步骤,必须完成两个步骤才算报名成功。每位应聘人员只可应聘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应聘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个人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4日10:00至11月14日17:00。
2.报名网址:http://rsc.gzarts.edu.cn/zpbm/
(二)提交个人材料
应聘人员必须于2011年11月14日前将报名所需材料,通过EMS快递邮寄至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材料应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国外(境外)毕业生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3)提供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证明复印件;
(4)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等材料复印件;
(6)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请点贴在A4纸上);
(7)《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附件2);
邮寄地址:(510006)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收(020-39362160)
应聘材料不再退回给本人,未录用人员的材料我们将统一销毁。
招聘程序
(一)审核
学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11月18日前公布,请应聘人员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并按要求参加面试。
(二)面试
1.学校成立面试考核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对应聘人员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进行面试。每个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3.在面试成绩及格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产生考察对象名单。对每个岗位只安排一次面试,面试结束后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在参加其他岗位面试并符合空缺岗位条件的应聘者中,按
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