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荔湾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令)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其中中学教师45名,小学教师5名。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无违法违纪行为;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中的“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的相关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社会人员应聘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有1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8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