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综合成绩(折算前)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①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②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至2012年4月28日在三都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加2分;“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至2012年4月28日在三都县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加2分;
③少数民族考生加1分;
④三都籍农村独生子女户的子女和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及考生加2分;
⑤报考卫生系统和计生系统的考生,取得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加4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加2分;
⑥报考乡镇岗位的考生,能熟练运用当地水族、苗族、布依族语言的加2分;
现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及加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1年5月9日至5月13日(共5天)。如对加分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书面或电话向三都县“招聘办”反映。联系电话:0854-392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