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用人制度,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到黔东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工作人员遴选到黔东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具体工作按本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本方案由黔东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遴选方案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三、遴选计划
1.遴选黔东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名;
2.遴选黔东南州政务公益域名建设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四、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无不良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
3.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时须毕业证和学位证两证齐全方可报名)。
4.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09年5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
5.必须具有从事过文秘工作或财务工作的经历;
6.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全州各级行政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遴选黔东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工作人员报名时已为公务员(须出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录为公务员的复印件证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2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