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促进航空消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支高效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伊春航空护林站目前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主要是高等院校)按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伊春航空护林站创建于1957年,现隶属于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是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站现有在职职工3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3人,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3人。是东北地区的第二大航站,肩负着小兴安领及周边地区的森林消防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二)热爱航空护林工作,有志于投身现代航空消防事业发展,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三)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熟悉办公室工作,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文科专业的专科以上学历,学习成绩优良。从事过文秘工作的,并在本岗位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一定采集、编辑、摄像、录像等综合素质的优先。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单位不负责食宿、招入家住本市人员。
(八)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及受理时间:2009年3月5日至3月20日。
应聘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及工作经历、应聘岗位、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2)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
(3)外语及计算机专业技能证书。
2、进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考核人选,按不少于3:1人选确定。
3、组织考核
考核工作由航站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根据岗位,确定考核方式及内容,主要以面试、答辩为主,对应聘人员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定,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公示、聘用
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或办理聘用落编手续。
四、招聘计划
岗 位 |
性 别 |
人 数 |
学 历 |
文 秘 |
男 |
1 |
全日制专科以上 |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 青
联系电话:0458-3645576
传真电话:0458-3767187
手 机:13704581771
单位地址:伊春市伊春区新兴西路257号(伊春航空护林站)
邮政编码:1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