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维修研究所组建于1962年,位于哈尔滨市呼兰区,我所是省农委直属,主要从事农业工程机械维护保养与维修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技术推广,直接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省直科研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四、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3月10日—2009年3月30日
考试时须带身份证,学历、及相关资质原件。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临站街7-7号
联 系 人:任殿武
联系电话:0451-57311283 手机:13603678811
2、审核
根据有关规定,本着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本人进行考试。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包括笔试(理论知识)和面试(个人综合素质及实践操作技能),内容以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具体内容根据岗位需求,请有关专家拟定。理论与实践技能考核的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最终个人总成绩按卷面实际得分的3:7(理论与实践技能)的比例折合成百分制,评分项目主要体现专业及岗位特点。
4、人选确定及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得分的高低,由招聘委员会按计划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党委讨论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在指定的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
5、体检、考核
拟聘人员需经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工作。
6、聘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本方案由黑龙江省农机维修研究所人事科负责解释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