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海关协管员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的批复》,2010年10月24日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正式设立。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海关协管员60名、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要求
1、海关协管员60名,其中综合类40人,专业技术类20人。
2、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2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职责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郑州市户口(含区、县);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素养;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高男子1.70米以上(含),女子1.60米以上(含),无色盲,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6、海关综合类岗位,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一定的英语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部队退伍(转业)军人应聘该岗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7、海关专业技术类岗位,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应用或计算机软件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8、出入境检验检疫岗位,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并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海关综合类岗位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海关专业技术类岗位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岗位月工资标准为16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海关专业技术类人员和出入境检验检疫人员参照事业单位新录用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确定工资待遇,海关综合类人员参照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管理岗位职员工资标准确定工资待遇,以后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资机制晋资。对聘用人员按郑州市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 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 的,给予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2日后登陆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报考者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缴费时间截至4月3日17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人事人才网和郑州人事考试网提供的关于本项考试的文件内容,确信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6.若紧缺专业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5:1的,经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如报名人数过少,该招聘岗位指标递减或取消。
7.报名资格咨询电话:0371-85908796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371-67188349
(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