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济宁分院(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济宁分院(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2010年公开招聘计划和人才需求情况,现将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共公开招聘卫生医疗类专业技术人员31名,招聘计划和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和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07年(含)以前的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的按未就业毕业生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