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应聘须知
1、招聘条件中“具备鲁人发〔2006〕23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体指的是什么?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第八条规定,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的在岗教师;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网上填报报考职位时要注意哪些回避问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所在的部门或单位。参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和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在资格审查时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5、对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报考?
岗位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均为最低学历学位要求,高于规定学历学位要求的,符合招聘单位所设置的岗位条件要求,可以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报考本科学历要求的岗位,如果所学专业与岗位条件不相符,但本科(全日制)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可以报考。报考市政协机关服务中心的只限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
7、如果所学的专业和学位证书不符,按照哪个专业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8、报考人员能否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
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9、报考者可否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确认,系统将自动禁止改报其他岗位,待审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10、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加分?
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报考市直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区属及以下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加分项目只加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11、加试专业基础知识的是指哪些岗位?
加试专业基础知识的是指教师职位和医疗卫生职位。报考教师职位的需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报考医疗卫生职位的需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
12、资格审查需提供哪些材料?
拟进入面试(说课)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种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无工作单位人员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学历,必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和所在留学国家或城市中国大使馆的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3、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所填专业名称必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注明的专业名称只字不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4、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将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上的报考人诚信承诺事项,并在上面签名。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15、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简章》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见《简章》附件3)。
16、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634-621450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4-622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