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开发区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2月21日—2月2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潍坊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局1002房间,报名咨询电话:0536-8060832、8060972。
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和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彩色照片4张,填写《潍坊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潍坊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份(从潍坊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wfjj.gov.cn/查询下载)。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类别,所报专业须与自己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不能跨专业报考。对审核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考人数3倍的专业,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录用计划。
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海外留学人员另需持我国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人员证明,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定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考人员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须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考试收取考务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每人40元,面试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提供证件,免收考务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上学期间,受相关处分未解除的。(3)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