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考选规划、招商业务骨干简章》规定,现就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8月29日(星期一)早晨6:15到烟台开发区天马大厦(天地广场东)集合,由工作人员当场收存所有人员的通讯工具(请提前在通讯工具上贴上自己的姓名),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统一出发前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体检费用(400元左右,多退少补)由考生个人负担,直接交付医院。
3、体检前一天禁止饮酒,晚上10:00以后直至晨起查体前禁食禁水,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复检应到考选业务骨干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负担。
2、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不能参加体检者请于8月28日(星期日)下午4:30前电话回复开发区考选业务骨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396661,15805352289)。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违者取消体检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私自改动体检结果,或者由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烟台开发区考选业务骨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体 检 须 知
为准确反映考生身体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