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所持证件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报名。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
由高新区纪工委、党群工作部、公安分局、国税局、地税分局筹备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五、招考方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化知识测试和部分专业知识。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分职位进入面试。
3、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个人的综合成绩。
4、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人数要求的相应减少招考名额或取消本次招考。
5、考核政审、体检: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和体检。体检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录用及管理
1、录用: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拟录用人选,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月工资在2000元左右,根据工作情况每年递增。被录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2、录取的雇员制工作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管理。
七、费用收取
根据规定收取考试人员考试费100元,面试人员面试费100元。
本简章由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3160106、316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