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发布考察预告并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六、公示
录用人选确定后在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七、试用期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称职的,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正式任命职务。
本简章由省纪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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