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2012年我市拟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7、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三年内(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应聘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均须于2012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和公务员招考回避、事业单位招聘回避等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至2012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与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与缴费的具体办法请登陆蓬莱人事编制网查看具体说明。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6日—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