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公证员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一寸同底板彩色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详细填写《薛城区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报名登记表》。不收报名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整个过程。
五、招聘考试
1、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申论一篇,不得少于1000字,占总分的30%。
3、面试方法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证实务、综合分析、反映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占总分的70%。
六、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经体检合格后,确定被聘用人员,同时向社会公示。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择优聘用的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三)待遇
被聘用人员薪酬采取底薪和绩效提成相结合的方式计算(公证员底薪2000元/月+提成;公证员助理底薪1000元/月+提成),不低于本地区企业最底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为其交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七、组织领导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成立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薛城公证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事宜。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招聘活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442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