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市京剧团演员职位要求技校或高中以上学历;市歌舞团声乐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市歌舞团舞蹈、曲艺职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滨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门一楼大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附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三张。登记表和承诺书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zhrss.gov.cn)和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