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0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学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组建起来的。经过五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校园占地1500亩,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已建成为一所以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外国语言文学等七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法律硕士(JM)等十二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已经形成包括博士、硕士、本科生以及成人、留学生教育和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招生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新生质量逐年大幅度提升,已成为天津市录取新生质量最好的院校之一;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6%以上。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我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我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4年面向全国30个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使用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定、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学费标准为普通类专业4400-54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0000-12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4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高考成绩由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组成)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以此类推。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所在省相关政策。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含内蒙古自治区)
第十一条 对投档成绩中含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凡投档成绩未包含政策加分的特长生必须经过学校面试考核。用于录取及专业安排的文化课分数,以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投档分数为准,未加入投档分数的其它政策加分不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九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详见《天津财经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非外语类本科专业学生通过学校规定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标准取得毕业学分;通过学校规定的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标准取得学位学分。外语类本科专业学生通过学校规定的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标准取得毕业和学位学分(日语专业学生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N3级标准取得日语课程的毕业学分,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N2级标准取得日语课程的学位学分)。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外语类及非外语类专业划分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不计算附加成绩的前提下,高考成绩原始分达到610分,且高考总分高于当地一批本科分数线80分,且排名为我校在该省文理科录取人数的前5名,可获得天财新生奖学金。高考成绩未执行750分满分的省份,进行成绩折算后进行筛选。具体规定见《天津财经大学天财新生奖学金及优秀新生评定办法》。
第十七条 我校在接到各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十八条 对于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选测科目为2B、必测科目为4C且技术科目合格者,均具有报考我校资格,不同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计划公布为准。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对于天津普通类考生,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本科一批报考我校且投档成绩排名在前5%的,可满足其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同时可进入我校教改实验班学习。
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如投档成绩均为520分),依次比较下列条件:(1)比较学业水平考试中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的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退档处理;(2)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差的考生做退档处理;(3)如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仍相同,则比较高考成绩中英语、数学成绩,对分数较低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财经大学学生手册中《天津财经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严禁吸烟饮酒。
第二十二条 对于录取到有专业方向的金融学、会计学专业的考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入校两年后,对成绩优秀者,经考核可申请在同专业不同专业方向间调整,如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可调整到国际会计或注册会计师方向,金融学金融方向可调整到国际金融方向。
对于录取到含有多个专业方向、但入学时暂未划分方向的考生,在学期间结合其志愿、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情况等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攻读双学士学位或辅修专业;达到一定条件可申请主辅修互换。
第二十四条 教改实验班是我校进行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培养优秀人才和建设优良学风的基地。学校每年选拔优秀新生组建教改实验班。教改实验班学生不分专业,集中学习两年,两年后如成绩达标可自由选择专业。如在学三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优秀,可提前毕业。
第二十五条 我校设有覆盖面达30%的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设有2000余个勤工助学岗,其中为特困生专设200余个。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度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往我校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咨询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天津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ufe.edu.cn
E-mail:zhaosheng@tjufe.edu.cn
电话:022-28171399
邮编:30022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天津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四年四月
专业介绍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着“传授适应全球化时代需要的系统性国际经贸知识,造就具有竞争性的复合型国际经贸人才”的宗旨,培养能够掌握扎实的国际经济贸易基础理论,熟悉世界贸易体制与规则,通晓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体制与政策,具备进出口贸易专门知识与技能和从事国际商务的业务能力,知识面较宽,并能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技能的涉外经济工作的高级人才。
开设主要专业课程有: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实务、中国对外贸易概论、跨国公司理论与实践、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结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国际保险、国际企业管理、国际营销学、国际商法、国际物流、国际贸易谈判口语、外贸英语函电、专业英语(含剑桥商务英语)等。
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领域广泛,可以在涉外经贸企业、外资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从事国际商务和各类现代经营管理业务,也可在政府外经贸管理部门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优秀毕业生还可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学生毕业后亦可继续深造,报考国际贸易学、世界经济学和国际金融学以及其它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
广告学(本科类)
培养具备广告学理论与能力、宽广的文化与科学知识的广告学高级复合人才。能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广告经营管理、广告策划创意和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及市场调查分析以及在新闻媒介、广告部门、广告公司、市场调查及信息咨询行业工作。对合格毕业生颁发文学学士学位证书。
开设主要专业课程有:传播学概论、广告学概论、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史、广告文案写作、广告经?营与管理学、广告摄像与摄影、实用美术与广告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广告效果研究方法、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共关系学、中外广告法规与广告职业道德 、市场营销、经?济法、消费者心理学等。
懂经?营会管理的广告人才是当今社会的稀缺人才,本专业的特色就是为广告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培养具有现代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能力的高级管理人才。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类)
本专业培养方向为金融数学,是利用数学工具研究金融,进行数学建模、理论分析、数值计算等定量分析,以求找到金融内在规律并用以指导实践的一门学科。同时也是一门集数学、计算机和金融分析为一体的交叉学科。该专业方向旨在培养具有深厚的数学和计算机基础的金融分析高级人才。
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够比较系统地掌握数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扎实的数学、金融、计算机、外语和汉语写作基础;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从事各项金融定量分析工作、金融管理和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学生毕业后,可以报考金融、统计、会计、管理和数学方面的研究生;可以担任金融部门和证券机构的管理和定量分析工作;也能胜任大专院校和科研部门的教学、科研工作。
主要的课程有:数学分析、高等代数、空间解析几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常微分方程、偏微分方程、实变函数、复变函数、数值分析、随机过程、工科计算机基础、数据结构、C语言程序设计、微宏观经济学、金融学、数理金融学、精算数学、利息理论、组合投资学;以及若干选修课程:泛函分析、多元统计分析、时间序列分析、博弈论、信息经济学等。
美术学(本科类)
美术市场开发方向
我国经济发展战略提出了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构想,受现代生活的快节奏和日益提高的物质生活的影响,人们步入读图时代,美术教育成为社会热点,美术学应运而生。我校依托雄厚的财经专业优势,开设了美术学 - 市场开发方向,旨在培养能够进行文化产业建设的高级美术专业人才。美术学 - 市场开发方向是在文化艺术领域有广阔的开发经营管理空间的新型学科,而且随着文化产业的提升,美术学 - 市场开发专业人员必定成为社会急需的应用型人才。
美术学 - 市场开发方向培养文化艺术的经营管理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从事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各级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的 文化 经营管理工作和 文化艺术市场管理 、 文化艺术传播等相关工作。
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 美术学通要、外国美术史、中国美术史、中国当代美术史、西方现代美术史、美术史方法论、艺术传媒学、艺术市场投资、艺术展示与文化创意开发、文化产业管理学、文化产业项目策划、市场营销学、创意文案等。
工程管理(本科类)
工程管理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土木工程技术和法律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能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领域从事项目决策和全过程管理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对合格毕业生颁发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毕业后亦可继续深造,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技术经济与管理、MBA、企业管理、劳动经济学等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开设主要专业课程有:工程经?济学、工程结构、工程力学、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学、管理经济学、工程制图、管理学原理、工程造价、建筑监理概论、建设项目评估、项目融资、管理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生产及运作管理、市场营销等。